索引号: bxmzzzxrmzf-2022-0052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行政处罚事后公示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6-27 成文日期: 2022-06-27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行政处罚事后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7 13:00:55 【字体: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决定(通知)日期

实施机关

【2021】第4号

王耀凯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占地行为;2、限十五日内自行拆除木头搭建的架子,将违法占用的235平方米土地退还给草河掌镇草河掌村集体,恢复种植条件。

2021.8.2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5号

佟凤岐

违法建设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2、限十五日内将违法建设30平方米的建筑物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2021.8.2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6号

李宝山

违法建设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2、限十五日内将违法建设58平方米的房屋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2021.8.2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8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城镇沙兴铁矿石书筛选厂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非法占地行为;2、限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2951平方米土地退还给草河城镇徐堡村集体,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建设的110平方米选矿设备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违法占用的林地、农村道路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29510元。(林地2386m2×10/m2=23860元、农村道路565m2×10/m2=5650元)

 

2021.9.30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11号

刘桂兰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占地行为;2、限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基本农田)上的6平方米坟墓,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非法占用的耕地开垦费2倍罚款,基本农田每平方米40元的罚款, 40元/㎡×2倍×6㎡=480元,合计480元人民币。

 

2021.11.10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10号

本溪市天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非法占地行为;2、限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6373平方米土地退还给连山关镇摩天岭村集体,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上的729平方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耕地开垦费1倍罚款,其它草地、河流水面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91920元(旱田2819m2×20/m2 ×1倍=56380元、其它草地3135m2×10/m2=31350元、河流水面419 m2×10/m2=4190元)。

 

2021.9.30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12号

丛友义

违法建设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2、限十五日内将违法建设38平方米的车库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2021.11.10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13号

彭玉彬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占地行为;2、限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92平方米土地,拆除非法占用耕地上的192平方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占用的耕地开垦费2倍罚款,基本农田每平方米40元的罚款, 40元/㎡×2倍×192㎡=15360元,合计15360元人民币。

 

2021.11.10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19号

吕广伟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占地行为;2、将违法占用的62平方米基本农田退还给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魏堡村集体,限十五日内拆除违法占用的62平方米基本农田上的建筑物,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2倍的罚款,计4960元(62m²×40元×2 =4960元)。

20210804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72号

郭晓新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占地行为;2、将违法占用的44平方米土地退还给田师付镇魏堡村集体;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44㎡一般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1760元人民币(12等级耕地开垦费为20元每平方米, 44㎡×20元/㎡×2=1760元)。

20211018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121号

于坤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占地行为;2、将违法占用的10平方米农用地退还给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大堡村集体,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10平方米一般耕地上新建的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400元人民币(12等级耕地开垦费为20元每平方米,10㎡×20元/㎡×2=400元)。

20211021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129号

杨树德

违法采矿

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采矿行为;

2、处罚款100000元人民币。

20211105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53号

曲德奎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的行为;

2、限15日内将违法占用762平方米耕地上堆放砂石料和砖头进行清理,并恢复土地原状;

3、处以一般耕地开垦费两倍罚款20元/平方米×2×762 平方米=30480元人民币整。

2021年8月2日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63号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本溪供电公司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的行为;

2、限15日内拆除在违法占用的77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将违法占用1385平方米的土地退还给红土甸村村集体;

3、处以耕地每平方米罚款20元(642 m2×20元=12840元),处以林地、农村居民点每平方米10元罚款(1519m2×10元=15190元),计人民币28030元整。

2021年8月2日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89号

 

本溪麒源鹿业有限公司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的行为;

2、将非法占用1120平方米的土地退还胡堡村村集体,并处以采矿用地每平方米10罚款(10元/ 平方米×1120平方米=11200元人民币),计人民币11200元整。

2021年11月4日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106号

辽宁大石湖风景区有限责任公司松海怡园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的行为;

2、将非法占用188平方米的土地退还给南营坊村村集体,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35平方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占用的耕地上153平方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以一般耕地开垦费两倍罚款16元/平方米×2×176 平方米=5832元,林地每平方米10元罚款(12平方米×10元=120元),计人民币5952元整。

2021年11月4日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第1号

 

于家学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的行为;

2、将非法占用288平方米的土地退还给碱厂村村集体,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旱田上282平方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建制镇每平方米10元罚款(6㎡×10元=60元),一般耕地开垦费两倍罚款20元/㎡×2×282 ㎡=11280元,计人民币11340元整。

2022年1月5日

本溪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