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2-0091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三季度行政检查公示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9-19 成文日期: 2022-09-1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三季度行政检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9 08:30:51 【字体: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检查类型

检查结果

决定(通知)日期

实施机关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

本溪宏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塑料制品业

合格

817

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

本溪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电线电缆

合格

817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县市监(冒名登记)不予撤决字[2022] 1号

 

本溪兴隆精细粉末有限公

2022年2月28日,被冒用人任洋向我局投诉,被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营口自贸区税务局)告知其名下投资了本溪兴隆精细粉末有限公司,并担任监事一职。经查询,任洋发现自己莫名其妙成了上述公司的股东和监事,但任洋从未申请办理过公司变更登记手续,怀疑是被人盗用了自己丢失的大学身份证办理了上述公司变更业务,遂向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要求撤销上述公司的变更登记。

 

加工制造企业

本溪兴隆精细粉末有限公司冒名变更登记案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恶劣。结合对被冒用人任洋、公司委托代理人杨婧的调查笔录、原股东张健和法定代表人杨翼玮出具的证实材料,结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以及与任洋本人签字对比情况等,可以证明任洋没有设立该公司变更登记的意思表示,也未在该公司变更登记文件上签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提交虚假材料情形,据此,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作出上述公司冒名股东变更登记案件事实成立的结论。

 

2022822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瓦房村卫生室

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管理

村级医疗机构

合格

2022818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套峪村卫生室

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管理

村级医疗机构

合格

2022818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草河口村卫生室

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管理

村级医疗机构

合格

2022817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城镇王坊村卫生室

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管理

村级医疗机构

合格

2022818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成大方圆草河口药店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

合格

2022817

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溪草河口分店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

合格

2022816

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诺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草河口分店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

合格

2022817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刘氏药店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

合格

202274



本溪满族自治县力民药房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

合格

20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