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2-00424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事项目录 主题分类: 事前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6-08 成文日期: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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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2-06-08 10:02:43 【字体:
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实施主体  (规范化全称)责任事项备注
项目子项
1行政许可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1.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延续)【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予以修改) 第十九条 未经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电力设施器材。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5〕21号)下放至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本政(2016)2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下放至各县(区),委托至本溪高新区(其主项为电力设施施工许可)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规定工作日内发给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工信
1行政许可2.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核发)【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予以修改) 第十九条 未经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电力设施器材。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5〕21号)下放至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本政(2016)2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下放至各县(区),委托至本溪高新区(其主项为电力设施施工许可)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规定工作日内发给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工信
2行政许可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1.办理超高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许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修改) 第五十二条 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予以修改)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三)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四)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下放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管理。本政(2016)2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下放至各县(区),委托至本溪高新区(其主项为电力设施施工许可)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审查责任:材料审核:应当自受理之。
工信
2行政许可2.办理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许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修改) 第五十二条 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予以修改)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三)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四)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下放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管理。本政(2016)2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下放至各县(区),委托至本溪高新区(其主项为电力设施施工许可)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规定工作日内发给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工信
2行政许可3.办理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修改) 第五十二条 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予以修改)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三)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四)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下放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管理。本政(2016)2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下放至各县(区),委托至本溪高新区(其主项为电力设施施工许可)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规定工作日内发给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工信
3行政确认县(市、区)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
【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通知》(国办发〔2011〕51号):“各级政府要进一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支持开展产业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                                                                                                                                                            【规范性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本政发〔2021〕3号)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照条件和标准,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决定责任: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认定的应当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认定的,执法批件,送达并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工信
4行政检查对民爆生产销售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规章】《辽宁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2010年2月20日施行)第二十五条 负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其职责分工依法对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组织实施责任:市级以上部门组织专家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出具检查意见表,明确整改内容及时限要求;
2.复查验收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复查;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工信
5行政检查对零售商供应商的监督检查1.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的监督检查【规章】《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17号,2006年10月12日发布)
 第二十一条 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实行动态监测,进行风险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规范性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本政发〔2021〕3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制定方案责任:按照省商务厅的要求制定检查方案;
2.组织实施责任: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出具检查意见表,明确整改内容及时限要求;
3.复查验收责任:委托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复查;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商务
5行政检查2.零售商促销行为的监督检查【规章】《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18号,2006年9月12日公布)
第二十一条 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规范性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本政发〔2021〕3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制定方案责任:按照省商务厅的要求制定检查方案;
2.组织实施责任: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出具检查意见表,明确整改内容及时限要求;
3.复查验收责任:委托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复查;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商务
6其他行政权力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规范性文件】本委发(2013)12号《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城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各城区行使市级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权限”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告知责任,告知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等事项;2、检查审查责任: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开展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检查审查记录,根据需要应由被检查人签字确认的,应签字确认;3、处置责任:根据检查审查的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告知被检查人;4、监督整改责任:监督被检查人按照备案建设内容进行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复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罚款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工信
7其他行政权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规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 2012年第9号)(2016年8月修改)
第七条 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或单用途卡业务终止时,发卡企业应在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辽政发[2016]48号)
附件:省政府取消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第96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下放至市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应当自受理之日起规定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于规定工作日内发给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商务
8其他行政权力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审查
【行政法规】《直销管理条例》 (2005年8月23日国务院令第443号,2017年3月1日修订)  
第十条第二款 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规章】《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2006年9月21日商务部令第20号) 
第三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应当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该服务网点方案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的书面认可函。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4.审查责任:材料审核:应当自受理之日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于规定工作日内发给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省新闻出版局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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