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0297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内容 主题分类: 事前公开
发布日期: 2019-09-27 成文日期: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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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9-09-27 09:46:14 【字体:

一、执法主体: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工业节能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辽宁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

三、执法权限:本溪县内。

四、执法程序:①立案;②调查取证、现场勘验;③审理;④告知;⑤处罚决定;⑥送达;⑦执行。

五、 监督方式:本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邮编:117100 电话:46822941 邮箱:bxxjmj176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