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19-00297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内容 | 主题分类: | 事前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09-27 | 成文日期: | 2019-09-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内容
一、执法主体: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工业节能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辽宁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
三、执法权限:本溪县内。
四、执法程序:①立案;②调查取证、现场勘验;③审理;④告知;⑤处罚决定;⑥送达;⑦执行。
五、 监督方式:本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邮编:117100 电话:46822941 邮箱:bxxjmj176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