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0305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 事前公开
发布日期: 2019-09-27 成文日期: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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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7 15:45:12 【字体:

1、执法主体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具体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县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工作;组织对全县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承办县属各类教育实体及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批和申报工作;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发挥教育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教育违法行为。

3、执法区域:本溪满族自治县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

4.执法程序:①受理立案;②调查取证;③审理;④告知;⑤处罚决定;⑥送达;⑦执行。

5、监督方式: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邮编:117100 电话:024-46810010 邮箱: jyjc0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