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19-00311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 主题分类: | 事前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09-29 | 成文日期: | 2019-09-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1、行政执法主体:本溪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职责权限:县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医药服务收费等政策;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
3、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执法程序: (1)立案、(2)调查取证、(3)审查、(4)告知、(5)处罚决定、(6)送达、(7)执行
5、监督方式:本溪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邮编:117100 电话:43569009 邮箱:bxxybj8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