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19-00389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气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 主题分类: | 事前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气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1、执法主体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2、具体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气象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承担本县行政区域内气象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案件调查工作,依法查处本县行政区域内所发生的气象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督促执行。
3、执法区域:本溪满族自治县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国气象局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4.执法程序:①受理立案;②调查取证;③审理;④告知;⑤处罚决定;⑥送达;⑦执行。
5、监督方式: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邮编:117100 电话:024-46880009 邮箱: bxxqx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