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0823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申办再生资源备案服务指南 | 主题分类: | 事前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成文日期: | 2020-10-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申办再生资源备案服务指南
申办再生资源备案证明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再生资源备案登记证明开办申请;(A4纸打印)
可研报告;(A4纸打印)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A4纸打印)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
环保批准证明;
经营场所产权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A4纸复印)
经营场所要求场地有封闭式独立经营场地(仓库要罩棚、地面需硬化)要与居民区、学校、医院、办公区场所、重点厂矿区相对隔离(居民区100米以上,其他500米以上);
经营场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同意开办证明。(A4纸打印)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