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84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以下公示的行政执法制度及配套制度拟试行) 主题分类: 事前公开
发布日期: 2020-10-28 成文日期: 2020-10-2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以下公示的行政执法制度及配套制度拟试行)

发布时间:2020-10-28 15:35:00 【字体:

一、基本概况:根据《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秘发〔2019〕17号)文件,县自然资源局加挂县林草局牌子,开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执法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3.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

4.部委规章:《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林木和林地登记管理办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三、主要职责: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工作;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等。

四、领导岗位职责:

1.主要领导岗位职责:主持和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的全面工作。

2.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岗位职责:协助主要领导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安排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

五、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及岗位职责:

林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青山保护执法工作;依法对违反有关植物检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对非法猎捕、非法经营、非法驯养繁殖、非法运输和携带野生动物以及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等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依法查处林木种子行政案件;负责木材运输检查,查验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打击非法运输,维护木材流通领域正常秩序。

大队长:负责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副大队长:负责分管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队员:负责具体行政案件的侦办工作。

六、配套制度:

1. 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管理评议办法

2. 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3. 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4. 林业和草原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5. 林业和草原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6. 林业和草原局投诉举报制度

7. 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8. 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