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2-01170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2-24 成文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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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13:22:54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本溪市安委会关于《全市危险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本安委发〔2022〕2号)和本溪县安全生产委会关于《本溪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本县安委发〔2022〕1号)文件要求,经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治理行动,制定如下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通过行业管理部门持续精准、严格规范的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力争不发生一般亡人事故。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安全可控,安全风险环节的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整治,彻底解决问题隐患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顽疾问题。着力提升行管部门安全监管效能、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大力推动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

三、集中治理内容

(一)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安全管理岗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现场安全管控和职业健康管理,继续开展全覆盖安全风险辨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运输组织各环节、各岗位和各责任人履职到位,真正落实企业对从业人员、车辆和运输组织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着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源头管控。一是严格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典型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和安全操作规范培训以及防御性驾驶培训,着力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严格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停车场地的审查,对场地正投影面积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场地封闭情况、标志设立达不到要求的,场地位置威胁公共安全的,坚决进行整治;三是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审查,对机构设置不符合要求,人员配备不到位,坚决进行整治;四是严格审查卫星定位动态监控装置安装、管理、使用制度和监控人员配备情况;五是按照“三关一监督”要求,全面排查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车治理,严肃查处未取得相应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品道路运输等违法行为;六是按照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责、岗位、人员“三对应”的精神,严格审查企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岗位工作流程,确保电子运单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日常监管。一是要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清查活动,引导企业建立从车辆购置、日常使用维护到最后报废更新的信息化全过程跟踪管理,杜绝车辆管理档案、维护等制度不建立和不落实的问题。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抽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低于企业车辆总数的10%)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运输企业整改处理。三是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采取暗访、专项检查、重点督导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车辆动态运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对表整改、销号管理,并加大通报处理力度。四是督促企业全面使用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开展运输组织调度,确保车辆运行知晓、车辆装运货物知晓、车辆驾押人员知晓、车辆运行线路动态知晓。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异地经营备案管理工作,对长期在异地经营,不纳入当地行业管理机构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进行整改。

(四)全面提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一是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风险,继续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一岗位一清单、一企一档”风险分布档案,实行安全风险管理。二是督促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三是发挥行业专家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提供风险评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技术支撑,提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专业化管理水平。

(五)持续夯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基础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技术、装备、作业等标准规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结合实际,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提升事故初期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步骤

从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重点治理攻坚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5月)。通过摸清相关企业底数、全面开展安全条件现状评估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进一步推进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等措施,推动集中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底线。

(二)第二阶段:全面深化治理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交通综合执法队和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全面深化集中治理行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综合执法队、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成果,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提炼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县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安全股、综合执法队分管安全副队长、安全科、各地区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集中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见效。综合执法队、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治理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二)坚持工作标准,强化督导问责。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工作标准,按职责分工和整治任务的进度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力戒整治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存在因整治走过场、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等履职不尽责、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集中治理期间,企业凡存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一律先停止经营,再依法处理。

(三)广泛宣传动员、总结推广经验。局属各相关单位、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认真开展动员部署,掀起集中治理风暴,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集中治理行动。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执法队要将季度集中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局安全股(今年依次为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