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2-01173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5-28 成文日期: 202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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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8 13:40:51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国家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强化全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理直气壮抓安全,千方百计保稳定,深刻吸取教训,切实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彻底治理顽瘴痼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2.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中“两个绝对安全”精神落地见效,实现安全发展理念明显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管控重大风险能力、治理突出问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一批顽症痼疾,总目标是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确我县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学习,扛起责任,守牢底线

3.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县局所各部门和企业学习观看《生命重于秦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切实做到交通运输行业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各负其责,以重特大事故就在眼前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抓细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做到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坚决守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底线。

(二)强化责任落实。

4.严格落实党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党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确保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实落地。明确党组成员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各负其责,纪检、人事、规划、财务等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党组成员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党组工作报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局领导干部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5.积极推动政府落实属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积极主动推动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主动向县委、县政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将三无船舶、农村道路交通及非法营运等涉多部门管理的安全生产问题纳入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6.全面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并组织落实,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特别是对广大道路运输个体从业者,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明确专人联系包保,组织加强对个体从业者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宣贯。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全链条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贯彻“放管服”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核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运用。

7.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部门领导干部,取消该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指导督促所属行业领域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依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方案,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方面。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纪检监察督查范围。涉嫌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8.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交通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搞挂名法人、幕后实控人、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要依法追究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有效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法定职责。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责,恪尽职守。

9.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将劳务派遣等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在安全责任上统一纳入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关键岗位按规定持证上岗。强化危化品车船驾驶人员、押运员以及公交、客运交通工具等驾驶人员实操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关心关怀关爱,组织开展身体、心理状态等的健康监测。

(三)强化交通执法

10.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寓执法于服务,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及时发现并依法严格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要求,理直气壮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防止执法检查“宽松软”。按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交通运输管理(综合执法队)管辖企业名单,强化精准执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

11.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工作指导,针对行业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少质弱”的实际,及时配齐配强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实专业干部,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尽快提高基层一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和保障水平。

(四)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12.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对职责范围内各领域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见微知著、对症下药”。组织深入摸排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城市公交、水路运输、工程建设五大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摸清风险底数,建立“五个清单”,明确管控责任人,对风险实施动态管控。实施风险“图斑化”管理,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13.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尤其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领域和环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队)和企业主要领导带头全面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查立改,全部动态清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进建立健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做好举报受理、核查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清仓见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14.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大检查贯穿全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检查对象、内容和环节全覆盖,突出基层一线和结果运用,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一查到底,对查出的问题要坚持“零容忍”,及时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5.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针对交通行业重点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对重点地区进行驻点式集中整治。对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载客、公路运输“百吨王”、危险货物非法运输、三无船舶、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典型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对顶风作案、屡犯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行业“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的腐败问题,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同时,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

16.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大,但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公路、桥梁等行业领域重点项目的安全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

(五)强化重点领域治理。

17.道路运输。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加快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覆盖率。强化重型货车监管,严格重点营运车辆“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动态监控月考核通报问题治理整改,对考核排名靠后的企业要重点关注,重点检查,督促全面整改。

18.公路运营。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配合公安交管和气象部门,开展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加强国省干线路面巡查,全面清理整顿各类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深化治理车辆源头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针对源头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多发路段、桥梁、铁路平交道口、高速公路收费站口以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周边道路,加强联合执法和巡查布控,对“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稳定畅通。

19.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关键系统运营技术要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保护区联防联控,加强城市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深化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

20.水路运输。强化“四类重点船舶”特别是水上涉客运输安全监管,指导督促水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查处超范围经营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21.公路工程建设。严厉打击国省干线、普通公路、客货场站等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对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坚决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罚。坚持工程建设项目“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

(六)强化特殊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22.加强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管控。制定重大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推动当地人民政府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枢纽等重点场所中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场所实施驻场监管。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研判和安全风险会商,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23.加强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强化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征和风险防范化解的指导意见》,切实把握安全生产季节性规律特征,提升防范化解季节性风险认知能力、研判能力、决策能力和支撑能力,全力做好雨季汛期、台风季、开工复工密集期、农忙时节等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七)强化事故教训汲取。

24.强化事故调查结果运用。落实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刀刃向内,以事故责任追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查找管理短板和漏洞,用事故教训推动破解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严抓整改、堵塞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坚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5.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28热线、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除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

(八)强化应急处置。

26.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建立完善交通运输事故信息直报体系,各局各管理部门实行事故直报。加强值班值守,实现日常应急值班有机制、重要工作有指南、关键环节有标准。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实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

27.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应急运输保障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处置评估。

28.统筹做好交通运输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持头脑冷静,清醒认识当前做好三项工作是一个整体,不能“单打一”。要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充分发挥交通管控专班作用,全力做好应急物资运输、疫苗运输、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服务保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场站和工具消毒、通风等措施,坚决避免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推进行业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三、时间进度安排

自2022年4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方案要求,制定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1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强力推进各项任务。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制度标准,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总结报县局。要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全过程,将工作内容纳入交通运输工作全局谋划推进,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加强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难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支撑保障。要整合优势资源,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所需,及时提供和调配资源,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三)加强跟踪问效。要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畴,加大跟踪督导力度,强化过程管理,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推进成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