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2-01174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1-20 成文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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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0 15:52:34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12月29日全市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市委两节两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12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部署以及市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夯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交通安全稳定。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春节和两会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22月1月17日至3月30日。

二、督查范围

本次督查范围是对县内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公路管养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这次督查由县局各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业务骨干组成,在县局的领导下,县局组织成立2个督查组,督查采取“四不两直”,主要查看受检企业单位督查事项相关见证材料、面对面谈话、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一组:组长由中心领导带队,负责公路安全方面督查。

第二组:组长由综合执法队分管安全副队长带队,负责水上运输、“两客一危”方面的督查。

局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对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公路管养等重点领域专项督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参照市安委办标准执行(见附件:4)。

(一)局安全监管部门层面

1.局安全监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情况。

2.局安全监管部门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2021版)情况。

3.局安全监管部门贯彻落实我县交通运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企业单位层面

1.宣贯新《安全生产法》(2021版)情况。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和落实推进情况。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企业“三级”教育培训考核情。

7.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

8.企业隐患问题自查自改情况。

9.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0.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11.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企业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13.企业“安责险”落实情况。

14.企业安全承诺落实情况。

15.企业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16.其他需要督查检查的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督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从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督查必要性特殊性、重要性,切实扛起督查责任,把“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到督查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督查实效,要监督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我县交通运输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要通过督查,切实发现问题,查实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同时报备局安全科。局各监管部门对隐患问题要建立电子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整改,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强化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清零。推动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经营。

(三)坚持“严”字当头。督查组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先,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深入企业严督细查,着力消除“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盲区盲点。综合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精准执法,对安全隐患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等,要依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治理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各督查组适时组织开展隐患问题整“回头看”,确保督查实效。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督查组要讲真话、报实情,真实反映检查督查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对督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宽、松、软等问题,导致事故灾情发生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督查工作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督查组每周四向局安全股报送督查工作情况(模板见附件:1、2、3)。本次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3日内要对这次督查工作进行评估,并形成督查报告,经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局安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