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2-01183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6-30 成文日期: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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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30 09:09:10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全县交通运输汛期突发事件,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全县交通系统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达到指挥科学、抢险有序、保障有力、救助及时的目的。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本溪满族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交通设施水毁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 工作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动协作、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五) 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和减轻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公路中断、塌方等恶性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险情,确保主要交通干线度汛安全,保障公共交通、客运交通的正常运行。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防汛应急预案防汛应急指挥部(下称防汛指挥部)。

防汛指挥部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防汛工作;执行上级指令;组织制定职责范围内的防汛预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有智副局长兼任。成员由交通中心、执法队防汛工作分管领导和交通运输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根据防汛指挥部命令,协调各部门抢险救助、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统计上报洪涝灾情。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可根据县防汛指挥部的命令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适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界定应急响应级别,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必要的调整。

3.进入汛期,局属各单位防汛组织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5.洪涝灾害发生后,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抗洪救灾工作。同时,事发地防汛组织机构应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二) 指挥和调度

出现灾害后,事发地的交通运输防汛组织机构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出现水灾时,事发地交通运输防汛组织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分析事件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发生重大水灾后,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三) 抢险救灾

出现水灾或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交通运输防汛组织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和追踪,并立即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事发地交通运输防汛组织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事发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处置水灾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局属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四) 安全防护

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储备必要的器械等,以备应用。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有危险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五) 信息发布

防汛抗旱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交通运输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报上级防汛指挥部审核和发布。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汛情和灾情信息。

(六)应急结束

当洪水灾害情况得到有效控制时,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可视汛情,中止预案应急响应。依照有关紧急防汛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防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四、应急保障

(一)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对交通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设施,局属各单位防汛组织机构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应急队伍保障。防汛抢险队伍的组成:由交通公路运输养护、工程等工作人员组成。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各抢险队伍进行汛前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3.交通运输保障。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道路维修和运输安全以及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度。

4.物资保障。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主要用于解决县境内遭受暴雨洪水灾害交通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受灾乡镇交通防汛抢险物资的应急需要。

全县交通系统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即遵循“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以及以人为本”的原则。

五、善后工作

发生水灾后,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要做好水毁情况的勘察统计和汇报,报请后做好修复等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