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2-01184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2-07-12 | 成文日期: | 2022-07-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满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营运车辆和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机制,推动提升道路运输行业本质安全,全力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结合我县运输市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紧盯重点车辆,坚持源头排查与路面检查相结合、严惩违法与宣传警示相结合、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相结合,集中清理一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和营运客车违法运营方面的严重安全隐患,曝光一批管理混乱、违法肇事多发的重点运输企业,努力实现营运安全运营率明显上升,确保“两客一危一货”等营运车辆伤亡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保持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范围:全县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车辆(含途经我县的营运车辆)、汽车客运站场及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严厉查处节假日、客流高峰期间非法营运行为。
(二)整治区域:全县各客运站、各乡镇政府驻地、学校门口、车站门口、医院门口、风景区、商品集贸市场、客货集散地、城乡结合部等地区。
(三)整治重点:
1.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车辆进行集中整治,采取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突击检查等方法,取实证据后予以严厉打击,达到净化客运市场环境,维护经营户合法权益的目的。
2.整顿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运证件手续不齐全,营运标志不规范;车容车貌脏、乱、差;不使用计价器;向乘客多收费、乱收费、倒客、甩客、卖客、无故拒载、故意绕道行驶、离开驾驶座位招揽乘客及从事固定线路经营。
3.整顿公交车客运市场。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按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擅自延长、缩短或更改线路;在公交车站牌以外上下客;不按规定时间运营,故意延时压点、并点、倒客、甩客、拒载。
4.整顿班线和包车客运市场。对旅游客车、包车客车、班线客车等营运客车,通过执法检查、通报约谈、曝光警示、执法处罚等方式,督促客运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车辆未办理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未随车携带车辆有效证件、未按规定悬挂线路标志牌;私自抬高或恶意降低票价,私自改装座位;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时间,站点行驶,擅自暂停、中止或转让客运车辆;严厉打击不按包车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倒客、甩客、卖客、拒客等受到旅客投诉。
5.整顿道路货运运输市场。根据《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客运车辆(含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装没装、开不开、真不真”为重点,通过安全检查、通报约谈、曝光警示、执法处罚等方式,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措施。加强对货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反规定禁行、无相应运输许可、非法改装伪装、驾驶人和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同时加大对“百吨王”的专项整治,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教育引导、惩教并重、堵疏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时间分阶段进行:
(一)部署自查阶段(7月11日-7月15日)。综合执法队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内容,结合我县运输市场实际,积极做好摸底排查和组织工作。同时动员部署“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9月15日)。根据前一阶段摸底情况,由各执法中队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同时将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采取“交叉执法”、“错时执法”、“双休日稽查”、“早六点行动”、“晚十点行动”等行动,加大对外来的营运车辆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从事营运的经营行为,形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时间、节点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集中整治事宜行动另行通知)。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9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要积极探索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进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开展此次整治,是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和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执法队各科室及地区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此次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圆满成效。
(二)依法监管,规范执法。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所属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树立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对于不按法律、法规、程序规定办事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要予以严肃处理。
(三)强化沟通,及时联络。执法队要及时贯彻落实整治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确保上下联络畅通。特别是要注重协调沟通,妥善解决好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