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3-00019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全县春运、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工作
发布日期: 2023-01-09 成文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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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春运、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9 09:34:52 【字体: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安委办发〔2022〕66号)、《关于切实抓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交安委发〔2022〕25号)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做到“思想认识要真提高、党政领导要真重视、责任部门要真负责、手段措施要真管用”,落实落细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等情况。

(二)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公路运营。针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风险路段,强化路面管控。加强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路段的巡查检查,严防恶性交通事故。加强道路防范雨雪冰冻天气工作,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及时做好公路清障、除雪除冰、抢通保通等工作。扎实推进路警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整治“百吨王”货车违法行为。

2.道路运输。紧盯长途客运班线和跨省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这些重点,严把许可准入关、从业人员资质关、营运车辆技术关,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重点整治道路运输领域涉燃气安全、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失管失控、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行为不规范、标志牌使用不合规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车辆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3.水路运输。督促企业加强船舶日常运营维护,严禁船舶“带病营运”和超抗风等级航行,严格落实冬季恶劣天气禁限航管理规定,确保冬季水路运输生产安全。

4.工程建设。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重点检查冬季施工防寒、防滑、防突风、防火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动火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坚决制止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

三、工作安排

全县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从2023年1月7日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监管部门检查抽查同步开展、一体推进的方式进行,同时做好迎接省、市年度考核准备工作。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全面检查、日查日检、立查立改。要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各单位组织指导辖区内、业务内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开展风险自辨自评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并在各自领域内开展专项督查。对于排查发现的不放心企业、部位和环节,要坚决停下来,必要时安排专人盯守,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监管部门检查抽查。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会议安排部署及本方案要求、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本行业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组织检查组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要深化巩固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对还未完成相关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的,要持续深入推进;已完成前期工作任务的,要对问题比较突出、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以及不放心企业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各单位将结合“春运”“两会”等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动员部署情况、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督查检查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总结评估阶段。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县局将成立综合督查组,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对公路建设、养护、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年初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成立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精心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保证整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行业监管,坚持严字当头,重拳出击,强化作风,狠抓落实。要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排查整治,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为契机,全面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积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法,开展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认真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或协调有关部门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单位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严厉打击,要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敢于问责,扎实开展好安全风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应于2023年1月8日前上报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全国“两会”结束后将总结报告报县局安全股,从1月15日起,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