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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交通杯”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工作
发布日期: 2014-12-02 成文日期: 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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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交通杯”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2 20:12:41 【字体:

 

 

 

 

 

 

 

本县政办字〔2013〕21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3年度“交通杯”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本溪满族自治县2013年度“交通杯”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

2013年度“交通杯”竞赛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2013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水路运输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交通杯”竞赛活动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方法

实行千分考核的方式。

二、竞赛内容

(一)重点工作项目(900分)

公路建设(300分)

1.完成交通杯竞赛确定的公路建设任务,各项工程全部达到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年末质量评定与日常质量管理各占50%)评分,未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或未进行质量鉴定的不得分。

(1)完成小草线关门山至胡堡12.3公里二级路改扩建路面工程(60分)。质量标准达到优良得满分,合格得30分,不合格不得分;达到精品工程标准另加10分。

(2)完成小草线草河掌至草河口38公里二级路路面工程(40分)。质量标准达到优良得满分,合格得20分,不合格不得分。

(3)完成小草线胡堡至汤沟6.4公里二级路路基改造、桥梁工程(40分)。路基改造优良得20分,合格得13.5分,不合格不得分;桥梁优良得20分,合格得10分,不合格不得分。

(4)完成小清线岭下至清河城14.4公里二级路路基改造(40分)。质量标准达到优良得满分,合格得27分,不合格不得分。

2.农村公路“一事一议”及大、中修(水毁)工程(120分)。按省、市统一规划,完成农村公路新建、大修、中修及水毁工程任务。达不到要求逐项扣分。

公路养护管理(160分)

3.辖区内各级公路危病桥管理(15分)。各级公路危病桥监管到位,改造及时。否则逐项扣分。

4.辖区内各级公路日常养护(20分)。各级公路日常养护达到技术标准要求。包括路面保洁、路基养护、病害处治、桥涵养护及绿化护管等。达不到标准逐项扣分。

5.县级以上公路绿化(20分)。按省、市统一规划,6月30日前完成绿化空白段补植、精品绿化工程及青山绿化工程任务。达不到要求逐项扣分。(铁长北、连鞍线绿化空白段不消灭,此项为零分)

6.全面做好“十二运”准备工作(20分)。完成本桓线、铁长线、滴田线等参赛线路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为比赛营造良好公路环境。

7.辖区内各级公路冬季除雪防滑(15分)。各级公路除雪防滑要制定除雪防滑预案,急弯、陡坡、高填方等危险路段备足防滑料,保证小雪当天、中雪两天、大雪三天推完,并撒铺充足防滑料,重要线路主车道要见到黑色路面。达不到要求逐项扣分。

8.养护示范路工程(25分)。全力打造铁长线省级养护示范路,做好本桓线、丹霍线、沈环线市级养护示范路的创建工作。达不到要求逐项扣分。

9.辖区内各级公路内业管理(10分)。按要求修订、完善公路股、养护公司、道班内业资料。未完成逐项扣分。

10.辖区内各级公路沿线设施(10分)。各级公路沿线设施齐全、规范、完好。达不到要求逐项扣分。

11.辖区内各级公路安保工程(15分)。完成农村公路2公里重点安全隐患路段钢护栏的安装,完成乡级以上公路缺损标志的埋设任务。达不到要求逐项扣分。

12.农村公路养护年活动(10分)。完成农村公路养护年活动方案制定的各项工作指标。达不到要求逐项扣分。

农村公路资金管理(20分)

13.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要专户储存(5分)、足额到位(5分)、专款专用(10分)要达到规定的标准。未设立专户、足额到位、挤占挪用的逐项扣分。

征地拆迁(80分)

14.按期按要求完成本溪县田桓铁路项目征地动迁及施工协调(40分);沈丹客运专线动迁及施工协调(10分);小清线岭下至清河城征地动迁及施工协调(10分);小草线胡堡至汤沟征地动迁及施工协调(10分);迎水寺大桥动迁及施工协调(10分)。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征地动迁任务的不得分。虽然完成但出现影响施工的每一次扣10分,因工作不到位出现上访的每一件扣5分。

道路客运市场管理(90分)

15.做好客运站安全监督工作(5分)。营运客车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达100%,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未落实的不得分。

16.村村通客车(5分)。年内新开或调整2条客运线路,每少一条线路扣2.5分。

17.加强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的管理(15分)。客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全市(全省)联网联控,使用率达100%;客运企业GPS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在车辆运行时必须有人值守。使用率每少10%扣5分,无人值守每次扣5分。

18.做好出租汽车市场监督管理工作(20分)。不发生出租汽车经营者(司机)集体停运、上访事件;车辆档案规范率、营运证件年度审验率、车容车貌及服务设施完好率均达到95%以上。达不到标准的逐项扣分。

19.打击非法营运(25分)。查处非法营运客车不少于70台次;查处出租汽车固定线路经营不少于100台次。完不成任务每少1台次扣1分;案卷备案率100%,不达标扣5分。

20.年内完成省下达的温泉寺客运站和久才峪四级农村客运站项目建设任务(20分)。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每少一处扣10分;已竣工验收但在上半年未投入使用的每处扣10分;已投入使用的客运站服务设施未达到同类别客运站服务标准的每处扣5分。

道路货运、维修市场管理(90分)

货运市场管理(45分)

21.加强货物运输管理(30分)。危险品运输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全部实现全省联网联控,使用率达100%;危货运输企业GPS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必须有专人值守;每季度必须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有记录),发生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上报;严格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许可程序管理,按照出厂合格证和综合性能检测结果配发道路运输证;对重点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总质量12吨以上)加强监管,对年审和新增车辆安装和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运管部门及企业建立GPS平台,并实现联网联控。否则逐项扣分。

22.每家危货运输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或全员安全培训(10分)。危货运输企业未完成指标的,每家扣5分。

23.按要求完成油罐车改造任务(5分)。每少完成一台扣1分。

维修市场管理(45分)

24.认真组织维修从业人员培训工作(10分)。新办维修业户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年审和换证、其他维修业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50%。每少10%扣2分。

25.加强对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10分)。车辆检测报告单真实准确无差错,发现伪造检测报告单的不得分;未按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和验收的,每车扣5分;没按要求安装和保存检测现场录像(照片)的,每车扣5分。

26.加强对汽车二级维护企业监督管理(20分)。经二级维护企业维护的车辆出厂时必须签发出厂合格证;车辆二级维护检测验收后有检测验收合格证。发现无出厂合格证、检测验收合格证而审核备案的,每次各扣5分;伪造合格证的每次扣10分。

27.开展维修企业经营达标创建工作(5分)。按要求完成对辖区内二类以上维修企业经营达标创建工作,未完成不得分。

道路运输综合项目(60分)

28.组织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10分)。未按要求完善和落实考试设施、设备的,每发现一项未落实扣3分;发现培训和考试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发现违规受理从业资格证件的,每件次扣5分。

29.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对本区域内营运车辆、经营业户进行抽检(20分)。每发现一件次违章行为扣2分。

30.建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信誉考核机制(10分)。建立考核档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有记录,年内在县级新闻媒体上公示考核结果。未公示扣5分;档案和考核记录不合格的,每例扣2分。

31.行政执法工作规范(20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符合法定要求,业户档案、车辆档案、从业人员档案、维修档案和综合性能检测档案管理规范。否则逐项扣分。

水上运输管理(100分)

32.完成观音阁水库水上搜救中心(3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任务(40分)。未完成不得分。

33.做好船舶检验、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签证、船员管理等工作(20分)。每发现一项不达标的逐项扣分。

34.加强对通航水域的巡查,依法打击“三无”船舶2次(有记录),行政处罚案卷规范(15分)。达不到要求的逐项扣分。

35.与各有船乡镇签订水上安全责任状,单位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内业档案,按照应急救援预案以不相连水域各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一次以上(15分)。达不到要求的逐项扣分。

36.各类海事管理内业档案齐全、规范,按时发放燃油补贴,按要求完成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营运证的发放工作;及时报送本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业务信息,全年不少于20条,其中通航期每月至少3条;按时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10分)。完不成的逐项扣分。

(二)综合项目指标(100分)

1.政务公开(5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程序和办事制度在办事场所公开。未执行的不得分。

2.行政执法(10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执法差错率不超过5‰,年底前完成交通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分。

3.信息报送(15分)。及时为省、市交通信息网站提供信息。未及时提供或采用信息数量不足的逐项扣分。

4.信访与稳定(15分)。全年无因交通建设、管理、改革来市去省进京非正常信访案件。发生来市去省进京集访的不得分,个访的逐级扣分。

5.安全生产(20分)。安全生产内业档案规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年无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得分;每发生一次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另减50分。

6.组织机构和基础材料(5分)。交通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与杯赛有关的基础资料齐全规范。否则逐项扣分。

7.“交通杯”竞赛回头看(30分)。对2011年和2012年的参赛项目各随机抽取50%。其中:公路工程质量10分、公路养护管理10分、道路运输管理6分、水上运输管理4分。未保持当年竞赛标准的不得分,并再逐项扣分(其中:2011年和2012年竞赛指标各占50%)。

(三)加分项目

1.用县本级财政对辖区内的普通公路网进行改造和建设的,每投入500万元至1000万元加5分、1000万元至5000万元加10分、5000万元以上加20分。

2.年底前建设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物流产业或有型维修市场的,每处加10分。

(四)减分项目

1.交通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考评为未达标的减50分。

2.一般公路工程建设质量要达到合格品以上,大修的公路及桥梁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达到50%。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每个项目减100分。

3.辖区内参建单位工程项目或管理人员进入省市级质量“黑名单”库的减20分。

4.辖区有船乡镇(单位)没有建立水上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认真落实责任的减10分。

5.交通行政部门发生行政复议撤消、行政诉讼败讼案件的每件减10分。

(五)否决项目

1.交通系统内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发生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后工程质量鉴定为不合格的。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交通杯”竞赛活动,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2013年度“交通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英怀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  钧  县交通局局长

组  员:邓忠勇  县交通局副局长

        吕国明  县交通局副局长

        高振军  县交通局工会主席

        张永文  县交通局总工程师

        潘  涛  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徐宝良  县运输管理所党总支书记

        张宽慧  县营运公司总经理

        付维林  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局,主任由高振军同志兼任。

四、考核兑现办法

1.“交通杯”竞赛实行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并且以日常考核为主定期考核为辅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由县“交通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考核由县“交通杯”竞赛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2.本竞赛方案各项指标考核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