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jtj--jtysgz-2018-0064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工作 |
发布日期: | 2018-09-18 | 成文日期: | 2018-08-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项目施工许可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
范围:在本溪县境内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交通部令2015年第11号修订)第二十四条为:“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四、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行政审批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审批同意;
3、建设资金已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计;
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如有);
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1、《施工许可申请书》;
2、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复印件;
3、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4、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复印件(如有);
5、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6、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复印件;
7、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复印件;
8、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申请材料复印件。
纸质材料,除《施工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外,其他一式一份。
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
《施工许可申请书》见附件一
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一)国家高速公路网、交通部确定的重点项目,其施工许可由交通部审批,施工图设计由交通厅审批。
(二)除国家高速公路网、交通部确定的重点项目及有中央和自治区补助投资的农村公路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由交通厅负责审批:
1、公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建设里程20km以上或项目总投资在6000万元以上(含6000万元);
2、多孔跨径总长300m以上大桥、特大桥或中隧道以上(含中隧道项目);
3、由交通厅指定的项目。
(三)有中央和自治区补助投资的农村公路,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由交通厅负责审批:
1、公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建设里程达到10km以上;
2、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3、多孔跨径总长300m以上大桥、特大桥或中隧道以上(含中隧道项目);
4、由交通厅指定的项目。
八、行政审批程序
由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局负责审批,无现场勘测及专家评审。
九、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4—46830207
投诉电话:024--46822237
十二、办理地址
大厅办理
十三、办理窗口
本溪县交通局窗口
十四、办理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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