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jtj---2018-0072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工作 |
发布日期: | 2018-10-18 | 成文日期: | 2018-06-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
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本安委发〔2018〕13号)要求,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
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以下简称“七进”),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为促进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18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开展好2018年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邓守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交通局副局长邓忠勇同志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一把手和机关办公室、公路股、质安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邓忠勇副局长兼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安排
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同时开展。6月16日(星期六)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分为全县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和部门宣传活动、企业宣传活动三种形式。
整体活动安排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
(1)各单位在活动期间要联系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县报社,及时报道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图文资料,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对典型事故案例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各单位要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宣传安全知识,利用户外LED屏和移动车辆LED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标语、安全宣传片等,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公路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悬挂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横幅;县客运站人员密集场所要张贴、悬挂安全贴图及宣传横幅。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上午9时30分,交通局统一组织各单位在县财富广场,参加全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览,向社会公众宣传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治安基本要义和新《安全生产法》,赠送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常识、应急救援等方面咨询和服务,受理各类安全生产违规举报,开展寓教于乐的趣味性安全知识解答等活动。
3.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教育微电影,开展反思讨论、隐患排查等活动,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4.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带头学习宣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正向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5.开展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
督促各重点企业负责人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安全监管干部要立足岗位职责,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6.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
各单位分别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重点企业,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要发动安全生产志愿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发动职工“身边人”讲“身边事”,提升宣讲活动实效。
7.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要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体职工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在客运、危货运输企业推进安全承诺公告和员工胸卡制度,将其作为常态化监督检查内容,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8.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结合交通实际,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企业和政府间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9.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以“控风险、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为主题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机结合,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等形式,对交通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安全、公路施工养护安全工作和客运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或场所进行再排查、再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基础。通过每年一度的集中性、突击性安全生产活动,以月促年,对于提高广大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和《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抓好分工落实,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沟通,要切实掌握活动进展动态,并及时报送县局办公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具有各自行业领域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把 “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单位、各部门于每周四上午10时前,将本单位一周内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附电子版)报送县局办公室,遇有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请各单位于6月29日前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考核评分表)报送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6822237,电子信箱:bxxjt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