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19-00367 | 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中秋、十一”期间旅客运输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工作 |
发布日期: | 2019-09-09 | 成文日期: | 2019-09-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中秋、十一”期间旅客运输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中秋佳节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和水路旅客运输安全,提供优质、畅通、有序交通运输环境,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为有效保障全县交通运输工作顺利开展,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中秋、十一”期间旅客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领导“中秋、十一”期间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局属单位和部门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细化运输、养护、安全、保障四个方面工作,加强对各等级公路的日巡日养,对营运车船做到日检日查,营运企业对所有场站和车辆做到日看日管,全系统围绕安全服务这条主线开展工作。全面执行安全生产“四张清单”工作要求,在健全完善“五级五覆盖”的同时,督促指导企业持续推进“五落实五到位”。
二、科学预测,精心组织
据预测,今年黄金周期间,我县公路客运班车预计发送旅客6.6万人次,计划投放营运车辆257台,预留应急运力10台。为有效缓解十一期间关门山旅游交通压力,防止黑车扰乱市场秩序,县营运公司准备在10月1日至7日临时增加旅游大巴循环接送旅游区散客。
运管部门要在认真分析预测旅客流量、流向和流时特点的基础上,制定周密可行的应急保障方案。强化正班车辆管理,确保正班车辆按照核定班次运行;对出行客流旺盛的地区要提前做好加班运力的组织工作;强化公交、出租运力的正常运营和合力调配,做好道路客运和城市公交的有机衔接;针对高峰客流、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三、落实企业安全责任,从源头上强化安全管理
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整改工作,针对“中秋、十一”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形势,客运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参运车辆逐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车辆GPS监控终端、安全告知视频和语音设备、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有效并正常使用,旅客是否佩戴安全带。要确保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上路运营。黄金周前,客运企业要组织一次针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面要达到100%。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要严格执行司乘人员对中途上车旅客携带行包进行开包检查的规定,严防“三品”中途上车。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克服麻痹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疲劳驾驶和超速行为。假日期间,客运企业要严密关注天气变化,遇到恶劣天气,提前同气象、公路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通知经营者和驾驶员,果断采取停班措施,并加强宣传,向旅客做好解释和退票、改签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大对运输剧毒、爆炸和强腐蚀性等高危险性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力度,加大对松散联合经营的危货运输企业的整治力度,逐一进行排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已不具备开业要求或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危货运输企业,要立即责令其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仍未合格的,要由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
二是强化客运站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中“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禁止超员客车、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从业人员证件不齐全及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的车辆出站。假日期间,要坚决做好进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保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为旅客创造一个“安全、优质、畅通、有序”出行环境。要进一步加强站内秩序管理和旅客随身携带行包的“三品”检查工作,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落实实名制售票制度,切实履行《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客运站周边秩序的整治与维护工作,交通治安派出所、运管、客运三部门按照反恐防恐安保防范工作原则,从源头上做好客运站安保防范工作。要加强站内用电、用火的管理,确保安全紧急疏散通道畅通。运管部门要加大客运站的监管力度,督促客运站切实做好“三品”检查、车辆安全例检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规范包车客运的经营行为。运输管理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包车客运市场整治力度,要加强包车客运线路牌发放管理,建立健全包车线路标志牌管理制度和基础台账,严格填写、发放和回收管理。包车客运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包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凭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预约书或包车合同,按照约定的线路运行,严禁客运包车按班线客运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严禁客运包车长期在车籍所在地之外的异地营运。
四、规范服务,强化运输市场秩序监管
各运输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旅客第一的服务理念,认真落实各项运输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各项服务措施,配齐各项服务设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要加大对客运车辆和客运站的车容车貌、站容站貌的整治力度,为旅客营造和谐舒适的出行环境;客运站做好车票的预售和发售工作,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展网上预订业务、上门售票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方便乘客购票需求。在客流高峰期增派服务人员,为旅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加大对老弱病残孕等重点人群的服务力度。
交通中心运输管理部门要增派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中秋、十一”客运市场监管,要对中心客运站、火车站周边营运秩序进行重点整顿,严厉打击站外上客、揽客、无证营运、超范围经营,特别是包车客运私自从事班线客运经营,以及“宰客”、“甩客”、“倒客”等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管理,要做好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保障工作,按照客货总体兼顾的思路,全力做好假日期间的货物运输工作,保障重点物资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物品的运输需求。做好应急运输,交通中心运管部门要完善假日运输应急预案和运输组织方案,做好灾害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运输工作。
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管理。为扎实做好“中秋、十一”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水路运输安全、有序、畅通,防范水上事故的发生,海事工作人员在“中秋、十一”期间对本溪水洞和关门山水库实行每天巡查制度。重点对船员是否持证上岗;船舶是否超员超载;消防救生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游客上下船秩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各种水上非法运输行为,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全力维护辖区良好的通航秩序,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五、确保路况完好,保障节日运输顺利进行
公路部门要对各级公路加强巡查和维护,确保公路基础设施状况良好,安全畅通。特别是对旅游重点线路实行不间断的巡查,做好路面养护保洁工作。要加强国省干线、县乡公路的养护,保证路面、桥梁、安保工程等设施完好。路面坑槽、沉陷,桥面破损、栏杆损坏、护栏破损等要立即修复,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要加强危险路段安全监管,不能满足通行安全要求的要封闭交通,并开设便道,或提供绕行路线。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对行车的干扰,保证通行安全。
六、加强沟通,切实强化信息报送工作
局属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沟通,保证信息畅通,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落实24小时到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要严格执行信息上报规定,同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