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0707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春节交通运输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成文日期: | 2020-01-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春节交通运输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春节交通运输(以下简称“春运”)自元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40天。根据市交通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相关要求,保障春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20年春节交通运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对开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头意义重大。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要以“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为主线,进一步动员全行业的力量,以“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为契机,结合“百日攻坚战”狠抓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方面,加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组织保障工作。
二、提高安全思想认识,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2020年春运工作是交通运输系统开年的第一件大事,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更是对全系统综合保障能力的集中检验。局属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增强做好春运的责任感与紧迫感,立即启动春运领导工作机制,全面进入春运工作状态,努力做到“三早”(早动员、早部署、早准备)和“四确保”(保运力、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努力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安全水平和服务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的交通运输服务。
三、科学研判预测客流,合理组织安排运力
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县道路旅客运量将达到20万人次。拟投入营运客车113辆。其中客运班车98辆、包车5辆、预留运力10辆。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运力组织、安排与调配等工作。首先,要切实维护好线路班车正常发车秩序,确保线路班车的正常运行。其次,要根据客流变化,加强运力调配,科学调整班次,及时开行加班车次。充分挖掘现有运输潜力,特别要发挥企业包车运力和机动运力的作用,确保客流高峰时段能及时疏导和运送旅客。第三,要加强对客流较为集中的重点线路管理,适时加密班次,增开车辆,延长线路的运行时间和收车时间。
春运期间,预计全县将出现三个明显的客流高峰期:一是春节前三天(1月21日至23日)将出现返乡回家过年的探亲流小高峰;二是春节长假七天以旅游流、探亲流为主,正月初二至初七将会出现探亲流和返城流高峰;三是元宵节过后民工返城流将出现。此次春运期间高峰热线主要是:节前碱厂、草河口、清河城等农村线路;节后初二至初五主要是探亲流,所有线路均为热线;初六至初八主要以本溪、沈阳等大城市线路为主。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分析2020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坚持以需求为向导,抓紧制定符合实际的春运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提高做好客流量、流向、流时预测,统筹安排运力资源,积极调整好高峰期运力,确保“运力充足、运送及时、运送安全”。
县运管机构要根据春运期间客流的特点,做好运力调配工作,加强对客流的动态监测,及时组织加班车和包车弥补客运班车不足。重点加强小市发往本溪市内、沈阳和碱厂、草河口、高官、清河城等客运线路的运输组织工作。要加强重点地区的运力组织和高峰时段的运力调配,保证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运力不足时可抽调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持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参加春运。在保证重点干线客运的同时,也要组织好农村、山区和边远地区的旅客运输,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便利出行。要加强危货车辆的管理制度,对节日期间运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车辆,企业要制定有效措施,确保货物运输安全。要加强货运市场监管,优先安排节日货物运输,确保“绿色通道”安全畅通。
四、落实安全责任,狠抓车辆安全管理
运管部门要在“三超”专项安全治理活动的基础上,加强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力度,特别是老旧车辆的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系统等安全部件及乘客坐席、把手等设施的日常例检,检查率必须达到100%,严格检查车载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带、车门应急开关等应急设施是否保持良好。加强对恶劣天气和事故易发区域的警示教育,对所有驾驶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增强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加强行车途中安全管理并合理安排运行时间,杜绝超速、疲劳驾驶、私自下线、随意接打电话等违规违纪问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1.严把市场准入关。各级运管机构要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强化源头管理,对运输市场经营者经营资格、车辆技术标准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进行重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经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运输市场。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不允许带病车辆上路。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输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把预防工作做到位。要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从业人员、车辆技术状况等问题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大对站外发车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安全例检不合格、车辆超员不发车。各客运企业要加强驾驶员等重点岗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从业资格管理。要对驾驶员进行雪雾天气、冰雪路面行车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及职业道德等知识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操作技能。凡是驾驶作风差、安全观念淡薄、纪律涣散的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以及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章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客运车辆要按照规定配备驾驶人员,不得私自更换驾驶员,保证驾驶员熟悉路况,保证行车安全;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旅客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查堵“三品”;要保证车辆密封良好,及时更换损坏的门窗等,严禁使用未经检验的取暖设施;行驶山区的车辆要求随车携带防滑链、锹、镐、黄沙和三角木等,做好车辆防寒防滑工作。要做好企业内部卫星监控平台的建设,要明确专人负责,对超速及非正常运营等行为及时予以制止,企业应与在外车辆保持联系,企业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通畅。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处置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等突发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冬季雪雾灾害性天气频发,对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影响较大,各级运管机构、客运企业要时刻关注天气信息,加强沟通,在不具备发车条件和道路状况不明的情况下要果断采取停班措施,保证旅客出行安全。各客运企业要建立首班车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生活用品,一旦发生车辆抛锚事件,要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首班车还要担负及时向对方通报路况的责任。
3.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各客运站要全面落实场站源头管理责任,严格源头管控,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大“三品”检查力度,及时消灭各类隐患。春运期间还要落实以下要求:一要认真落实旅客、车辆危险品安全检查工作,要保证“三品”检查仪正常使用,未配备“三品”检查仪的客运站要安排专职安全检查员,坚决避免“三品”进站上车。二要认真落实好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三要严格按核定载客人数售票检票,严禁超载车辆出站,对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超载的,除按法律法规规定从重处罚外,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四要认真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五要密切注意天气的变化,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若有恶劣天气情况或上级通知,要及时通报经营者和驾驶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达不到安全行车条件时应果断采取停班措施,并加强宣传,向旅客做好解释和退票等工作。六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春运期间倒票、喊客及站外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站内外环境。
五、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秩序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根据春节运输市场特点,加强春运市场监管。重点加强包车客运企业及车辆的监督,加大对包车、加班车和农村班车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对安全管理职责落实较差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运输市场稽查力度,整顿客运站及其周边秩序。
1.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无道路运输证或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固定线路经营和强行并客等行为,着力解决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站点停靠,干扰他人合法经营的问题,对发现的此类违法行为要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从严处罚。
2.严肃查处客运站周边治安行为。重点治理客运站周边喊客、私自揽客、强行并客、营运车辆站外上下客等扰乱客运站秩序行为,对拒不听劝告的,进行从严处罚。依法处置客运站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进行严肃处理。
3.要提高公交车驾驶员防范意识。尤其对乘客携带不明液体的,要严格认真检查,不得视而不见、不闻不问,驾驶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辨识查验危禁物品的能力,对乘客携带的违禁物品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春运期间,客运站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站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站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加便民服务项目,保持站容站貌整洁,改善候车环境和条件;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预售票期限,有条件的车站要设立学生和农民工专门售票窗口;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为广大旅客提供运力、班次时刻、售票、路况等交通出行信息。客运企业要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定期洗换坐(卧)具。
六、突出重点抓好统筹,强化春运服务质量
1.切实做好城市客运出行保障。一是加强县城公交管理。各地要结合冬季运输特点,督促公交企业做好车辆保养和物资储备工作,强化城市公共交通与干线运输运行时刻的协同衔接,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保证首末车准点率,充分利用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运营管理,杜绝擅自停班、甩站、改线等违章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出租汽车管理。要以春运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的整治和监管,推进出租汽车创新服务,努力改善群众“打车难”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提高出租汽车服务水平。严格按照上级交通运输部部门的部署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工作,坚决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切实做好重点物资应急运输保障。一是提前储备应急物资。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针对发生频、影响大的灾种,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按照“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进行必要的储备和准备。确保公共事件突发时,专业应急物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到位,居民生存生活必需品得到基本供应。二是着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要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测,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重要物资的运输需求,在保障春节旅客运输的同时,做好煤炭、油品、粮食、蔬菜等重点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运输工作。三是切实加强货运应急管理。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需确保应急运力在最短时间内集结到位,完成紧急物资运输任务。如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或道路交通大面积堵塞等突发事件,对非紧缺危险货物运输应暂缓,在确保天气、道路交通状况和车辆技术状况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运行。
3.切实做好公路通行保障。一是加强对普通公路维护工作,加强危化品罐车、大型营运客车限时通行管理工作,加强对桥梁、隧道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进行排查整治,确保各级公路路况良好和正常通行。二是加强除雪防滑工作。提前做好应急作业队伍组织、机械设备调试和融雪剂、防滑料等物质储备的相关准备工作。积极做好各级公路的除雪、防滑和冰冻大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保通工作。提前发布交通路况信息和绕行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三是加强公路巡查。要按规定加强路面巡查,确保公路通行顺畅。加强与路政管理机构的沟通,及时制止和查处骑路市场、违法堆占、超限运输等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确保公路、桥梁安全和道路交通畅通。
七、做好宣传与信息报送,切实加强好值班值守
1.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百日攻坚”工作任务。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标语、电子屏幕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出行信息和注意事项,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局属各部门、客运企业要在春运期间踊跃宣传春运中出现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及时编制春运简报,适时总结典型材料。春运简报和典型材料要以传真形式报市局春运办。
2.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春运期间,如发生运输安全事故,客运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制度有关规定上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3.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资料。各级运管机构、各客运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和统计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和有关信息,春运期间运输量统计仍执行日报制度,请各地务必认真做好运输量统计和报送工作,并从1月10日开始,每天17:00前将当日道路客运春运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4.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春运期间,各单位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值宿,及时受理旅客或经营者投诉。各客运企业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做好对举报人的答复,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发生的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交运发〔2015〕95号)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对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要严格执行《辽宁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辽交安发〔2014〕464号)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并在事发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