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70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1-17 成文日期: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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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1-17 13:37:06 【字体:

为切实强化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组织做好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2020年春运工作,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吉林“12.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有效管控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防各类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在对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治理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汽车客运站等重点领域,以及从业人员培训教育、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整治。

1.道路旅客运输。要主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企业名称涉及道路客运但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对不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条件的,要将有关企业信息抄送市场监管部门,并建议调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企业名称。要主动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行驶证登记中车辆使用性质涉及道路客运和营运的车辆,加强信息比对,对于行驶证登记为营运性质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督促经营者加快申请,如符合条件,加快办理,如不符合条件,将有关车辆信息抄送公安交管部门,并建议行驶证标注的使用性质调整为非营运。要建立完善转籍过户和转变使用性质的大中型客车登记联合审核或信息交换机制,从严控制大中型客车“营转非”“非转营”等使用性质变更以及注册登记到个人名下。加强对旅客集散地、客运站点及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的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建立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2.道路货物运输。严厉打击道路非法运输、无证经营、非法改装、违规超限装载、未按照要求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实车核查,严把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准入关。重点整治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不符,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罐体壁厚不达标和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带病运行问题。零担货物运输企业未按照《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要求,未对托运人身份进行查验和信息登记等问题。

3.汽车客运站。重点整治汽车客运站未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未认真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未有效落实旅客行包危险品查堵制度及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突出整治无关人员、无关车辆进站,超员车辆或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以及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存在走过场问题。

4.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严厉打击重点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装而不用、用而不管”行为。重点整治各级管理部门营运车辆联网联控考核规章制度不健全,未实施动态监督管理月度、季度监督考核,对服务质量差的运营商,未责令其限期整改。运输企业动态监控规定要求落实不到位、专职监控人员配备数量不足,动态监控人员对于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以及企业对违法违规驾驶员未按照规定予以处罚等问题。

5.从业人员培训教育。重点整治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考核上岗以及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驾驶员及押运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率未达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