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1052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普速铁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 成文日期: | 2020-12-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普速铁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普速铁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普速铁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20〕37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我县域内普速铁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保障普速铁路运行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运用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成功经验,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打好全县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攻坚战,确保普速铁路安全运行。
二、工作目标
(一)依法治理、综合施策,确保《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
(二)依法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运输企业和有关部门对安全保护区实施有效管控。
(三)结合我县实际,做好部分线路封闭和道口平改立。
(四)铁路沿线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齐全完好。
(五)铁路沿线自然环境特别是地质灾害风险得到有效排查,重大隐患得到及时治理。
(六)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涵盖铁路相关部门与沿线各涉关乡镇的铁路环境安全管理体系。
(七)不断减少路外伤亡事故和影响列车运行的一般事故,不发生因沿线环境问题引发的较大及以上铁路行车安全事故。
三、整治范围
我县辖区内的沈丹、本桓、铁田、田南等所有国铁普速铁路以及相关地方铁路、专用铁路。
四、工作任务
(一)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整治铁路沿线两侧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或行业标准、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危险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场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2.整治违法采矿、采石或爆破作业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3.整治邻近铁路违法施工,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铁路本溪车务段)
4.整治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违法进行采砂淘金、疏浚作业、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设施的问题以及通航标志缺失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水务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5.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违法堆放杂物、材料、设备,倾倒弃土弃渣、垃圾等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铁路本溪车务段。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6.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违法经营等安全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铁路本溪车务段。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7.整治铁路沿线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倾倒侵限隐患。(责任单位:铁路本溪车务段、国网本溪县供电公司等相关企业共同负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8.整治铁路沿线树木倒伏侵限以及影响行车瞭望隐患的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铁路本溪车务段、县林业和草原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9.整治铁路沿线彩钢棚等硬材料建(构)筑物以及风筝、气球等轻飘物在大风天气下刮入铁路线路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铁路本溪车务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丹东铁路公安处,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10.整治铁路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生态环境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11.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等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12.整治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问题,有力有效制止和减少行人非法上道。(责任单位:铁路本溪车务段、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丹东铁路公安处,县公安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整治
1.对铁路沿线危岩落石、崩塌滑坡、泥石流、边坡溜塌、路基岩溶陷穴、沿河路基河岸冲刷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摸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和安全风险等级,整治修建年代久、建设标准低的不良挡墙护坡、高陡土质边坡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铁路本溪车务段,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2.铁路沿线各乡镇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气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积极与铁路部门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监测预警信息,向社会公布铁路灾害应急电话,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铁路本溪车务段。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铁路本溪车务段,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三)平交道口和治安形势复杂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按照先干线正线后支线站线、先国道省道、城区主干道,后县道乡道、城区普通道路的原则,制订道口平改立整治规划,按规定落实投资,优先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道口实施平改立,切实防范道口事故。(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铁路本溪车务段。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2.取缔非法人行过道和非法道口,打击破坏铁路线路防护栅栏、私设通道的非法行为。(责任单位:丹东铁路公安处,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丹东铁路公安处、县公安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3.铁路部门统筹安排计划,属地政府配合,对需要封闭的路外事故多发地段防护栅栏,及时修复破损栅栏。(责任单位:铁路本溪车务段)
(四)推进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地段防护设施排查整治
1.铁路部门对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地段护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问题库。铁路部门要对铁路产权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公铁并行防护桩(墙)进行改造,对铁路产权公跨铁立交桥桥涵护栏不满足标准的处所进行整治;对非铁路产权处所,铁路运输企业协调属地政府和产权单位落实整治。(责任单位:铁路本溪车务段、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公路产权单位)
2.依法合规推动国省县道公跨铁立交桥资产,以及铁路产权农村公路桥梁的资产移交。(依道路管理权限划分,国省公路: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以下公路及市政道路: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
3.各乡镇政府、铁路部门共同开展公铁立交桥和并行路段护栏、护网、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隐患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铁路本溪车务段。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4.铁路部门对可能会受到机动车撞击梁体的铁跨公梁式桥,积极采取技防措施,提高桥梁碰撞监测报警能力。(责任单位:铁路本溪车务段、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五)推进铁路安全依法治理和长效治理
切实维护铁路运输企业合法权益,坚决惩治各类危害铁路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段长”制,将铁路桥下及两侧铁路安全保护区用地依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确保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持续稳定。(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铁路本溪车务段。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丹东铁路公安处,依职责分工进行牵头指导)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11月底前)。
一是与铁路部门联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氛围。二是在铁路部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摸清全县普铁沿线安全隐患问题底数,建立隐患问题库,做到问题底数清、查找问题准、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制定整治计划,按程序依法合规推进整治,按时完成属地整治工作任务,及时向县普速铁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隐患治理问题整治工作情况。
第二阶段: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力争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12月底前)。
一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12月底前,按照整治标准,基本完成第一批交办的一般隐患类安全问题的整治任务,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加固。二是对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消除的一般隐患类安全问题,要会同铁路部门、权属人签订互保协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时限,防止出现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问题发生。三是在做好安全整治工作基础上,有效净化铁路沿线环境,按要求完成普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
第三阶段: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持续推进问题整治(2022年底前)。
一是及时督导检查全县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定期通报全县工作情况,分析原因,研究推进意见。二是乡镇、街道办事处与铁路部门齐抓共管,聚力对全县突出隐患类问题的治理,按时完成后续交办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三是全面验收普铁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四是做好整治的总结工作,建立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路地协调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铁路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夯实普铁安全管理基础,营造良好的铁路运行外部环境。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普速铁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交通副县长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日常调度、检查督办、协调推进全县普速铁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信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铁路本溪车务段、丹东铁路公安处、国网本溪县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机构(专班)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机制。整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工作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销号机制,落实隐患整治销号过程管理责任制,确定隐患发现报告、协调推动、整治跟踪、销号存档等流程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三)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依规依法整治,综合施策。既保证工作效果,又要保证工作进度;既要减少存量,又要控制增量;既要保障群众利益,又要确保社会稳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突出重点整治与全面治理相结合,对本辖区内的隐患问题分类研究解决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加快消除重大和突出的安全隐患,确保重点问题得到有效处置,有效遏制铁路环境安全隐患引发铁路交通事故。
(四)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标本兼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结合实际,在抓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同时,真正做到整治工作与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相结合、与打造全域旅游发展相结合、与巩固高铁沿线外部环境隐患整治工作成果相结合。铁路部门和地方政府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双方联动、坚持标本兼治,全力做好我县普速铁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