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zfbmdcs--rddbjy-2018-0005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推进本溪和尚帽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的建议》(第1286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23 | 成文日期: | 2018-07-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推进本溪和尚帽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的建议》(第1286号)答复
高志发、刘珊榕、刘冰、潘凤祥、毕乃竹、刘彦海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本溪和尚帽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召开协调会
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建议,已召集森林调查队、保护区、野保站、林政股相关人员,针对涉及保护区的各项条款进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
二、具体调整措施
1、对影响当地实施民生工程问题解决措施:已在小市林场、田师傅林场与自然保护区接壤的地段预留了1000亩环境功效相同或相近的天然林,用于汤沟至老边沟旅游环线公路征占用林地的补充用地,以确保保护区总面积不减少。
2、对个人山林划入保护区,引起当地群众上访事件解决措施:我县林业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在公益林界定工作中,对碱厂镇城门村、草河掌镇胡堡村在保护区内的集体和个人人工林6101.4公顷,将其确定为国家公益林,为涉关村民争取到一定的国家生态林补偿资金。
三、申请协调
目前,我县林业局已将解决方案上报相关部门,待市政府协调省环保厅和省林业厅同意后,立即付诸实施。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