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5-00015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2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三次会议(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2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治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村施建太阳能路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本溪县拟在3个乡镇6个行政村新建太阳能路灯1503盏,维修养护100盏。我们将严格质量把控,采取专业设计安装,建立健全维护体系,大力普及太阳能知识,确保农村太阳能路灯合理高效利用。
1.根据项目需求及农村实行情况,对亮化工程项目进行包装设计,根据日照时间和强度及道路通行等实际要求,合理设计布局、灯杆位置等参数,充分利用太阳能。严格把控路灯参数,明确太阳能路灯灯杆、灯距、芯片、锂电池、电池板、控制器等设备参数,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参数要求和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采购和安装。
2.加强设备维护,明确太阳能路灯维护主体和责任,项目完成后移交乡镇及行政村,由乡镇及行政村对太阳能路灯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对于三年内新建的太阳能路灯,根据情况由生产企业、施工单位对损坏的路灯进行维修维护,对于三年以上非质保期内的,由乡镇及行政村进行维护。同时,由乡镇及行政村加强宣传,提高农村居民对太阳能路灯的维护意识。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