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lsj--lsgz-2018-0071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17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粮食工作 |
发布日期: | 2018-02-13 | 成文日期: | 2017-11-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2017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粮字〔2017〕32号
关于印发《2017年本溪满族自治县
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股室:
根据辽宁省农委印发的《辽宁省农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的意见》(辽农[2015]124号)和《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办法》(国粮展[2011]184号)要求,为确保我县2017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
2017年6月21日
2017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
实施方案
科学储粮仓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是由国家提供部分资金,农户自筹的方式为农户提供JSWG-120钢骨架矩形储粮仓的工程。根据辽宁省农委印发的《辽宁省农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的意见》(辽农[2015]12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新型储粮仓建设,确保我县农户储粮专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1、农户储粮专项工程遵循“农户自愿、村级公示、县级汇总、市级管理、省级监督”原则,采取国家投资,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根据省农委(辽农粮[2015]124号)文件,2017年JSWH-120B仓型单仓造价为3000元,投资比例国家、省、农户依次为3:3:4。即国家补助900元,省级配套900元,农户自筹1,200元,农户自筹部分包括建仓费用900元(由县粮食局收缴后由市农委统一列支),自建粮仓基础工程部分300元(农户自建)。
2、农户储粮专项工程在省市农委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市农委具体负责,由县粮食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3、2017年本溪县农户科学储粮仓专项工程计划在全县为农户制作安装玉米储粮仓1040个,要严格按照市农委要求时间完成。
4、确保加工与入户安装同步。
二、实施内容及具体责任单位(人)
1、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参与粮仓建设工程竞标。
责任单位:粮食建筑工程公司
2、工程建设进度:要严格按照省、市农委要求时间完成,确保农户秋收后能够及时使用。
责任单位:粮食局专项工程领导小组
3、落实建仓乡、镇、村及受益农户和扶贫农户。
责任单位:粮食局各分片包干小组及各乡镇具体负责人(每仓每人10元劳务费)。
4、资金落实。要在2017年7月30日前落实农户自筹资金。
责任人:张吉忠、李永根、黄旭艳
5、项目进度旬报制度,及时向市农委上报工程进度情况。
责任人:郭希胜、张扬
6、农户信息电子档案建立、专项宣传资料及合同的印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数据。
责任人:刘童玲、孙志玲、李翠翠
7、按规定收缴农户资金(每个仓900元),并按市农委规定时间汇到市农委财务处。
责任人:李永根、黄旭艳
8、工程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
为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科学储粮仓专项工程,张吉忠、郭希胜、金成一负责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并分别在南甸加工点、草河口加工点、小市工业园区加工点安排工程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科学储粮仓发放人员。
粮食局工程质量负责人,负责循环检查和指导,负责科学储粮仓加工质量监管、安全管理、储粮仓发放和入户安装等具体工作。
9、科学储粮仓入户安装。局包村干部会同村组负责人,在乡镇分管干部协助下,做好入户安装工作。
三、具体要求
1、工程进度
按市农委要求时间完成加工和入户安装工作,保证粮仓在秋收前及时投入使用,科学储粮仓加工时间为8月15日—9月30日。
2、加工工程验收及发放运输
工程验收采取加工场地现场验收办法,加工商每加工一批次成品,要申请县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或专项工程领导小组成员验收,并经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加工商、农户、粮食局四方认可签字,农户才能领走。验收率要达到100%,否则由加工商返工,并在下批次再行验收。运输车辆由粮食局、加工商共同确定,所有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安全要求,证照保险齐全,确保安全,并在县粮食局局审查后登记备案,所有运输车辆要与加工商签订运输合同后方可运输,并按发放名单送到指定地点,办理签收手续。运输费用由加工商统一支付。
3、入户安装
农户在乡镇农科站及粮食局工作人员指导下,做好储粮仓选址及储粮仓基础建设,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领取储粮仓。
4、包片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1)各片责任人要紧紧依靠各乡镇和村委会的支持与配合,加强与有建设指标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沟通合作,争取乡镇、村两委班子对入户安装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入户安装合格率达到100%。
(2)负责所包乡镇的储粮仓发放对接工作,配合南甸、草河口、小市工业园区三个加工点的科学储粮仓发放工作。
(3)负责所包乡镇科学储粮仓入户安装指导工作,争取在每个村建立一个科学储粮仓入户安装示范仓,并全面负责所辖区域科学储粮仓入户安装工程。
(4)配合局工作组负责所包乡镇科学储粮仓入户安装验收工作。
5、粮食建筑工程公司职责
负责落实三个加工点的加工场地落实,协助粮食局分片包干小组落实建仓农户,粮食局从建仓管理费中拨付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用于落实加工场地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6、南甸粮库、偏岭粮库、草河口粮库职责
(1)南甸粮库、偏岭粮库、草河口粮库分别在三个加工场地安排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粮仓发放人员,配合粮食局工作人员负责三个加工点的建仓质量、加工场地的安全生产、粮仓发放等工作。
(2)南甸粮库、偏岭粮库、草河口粮库全面协助粮食局分片包干小组落实本区域的建仓农户。
(3)粮食局从建仓管理费用中拨付给南甸粮库、偏岭粮库、草河口粮库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用于支付专项工程实施中的各项费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高质量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仓专项工程建设,打造精品工程,民心工程,好事要办好”工作目标,粮食局会同各乡镇成立科学储粮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林昌
副组长:张吉忠、许业春、赵希俊
成 员:李永根、郭希胜、黄旭艳、刘童玲、杨玉娟、
孙志玲、张 洋、于晓艳、戴洪霞、孙桂平、
张 扬、李翠翠、柏 玲、金成一、黄迎春、
兰 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粮食局仓储股,办公室负责人郭希胜。
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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