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2-0087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松科雪灾损毁木处置和监管方案 主题分类: 林业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3-29 成文日期: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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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松科雪灾损毁木处置和监管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29 10:00:56 【字体:

2021年11月上旬,我县大部分地区遭遇了罕见的暴雪、冰冻、大风天气。受暴雪灾害的影响,森林资源大面积受灾,部分地区损失惨重。为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隐患和森林经营者损失,全力做好我县灾后林业重建工作,依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辽宁省松材线虫病疫区雪压木处置意见的通知》便函生〔2022〕93号文和《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清理特大暴雪受灾林木有关事宜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2〕6号文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处置范围和顺序

(一)处置范围

包括全县辖区范围内因此次雨雪冰冻灾害而发生的弯斜、断梢、断冠、劈裂、折干、倒伏等情况的松科树木和无复壮希望的林分。

(二)处置顺序

    清理松科雪灾损毁木要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近后远”的顺序进行,对道路两旁、农耕用地、村屯周围等影响交通、春耕及易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林分优先处置。

二、处置措施

(一)采伐作业设计

1.落叶松雪灾损毁木

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服务站和国有林场对辖区内的落叶松雪灾损毁木进行林木采伐简易作业设计工作,县局监测办负责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林业总场负责对各国有林场进行业务指导。

2.常绿松科雪灾损毁木

县域内的常绿松科雪灾损毁木由县局监测办负责调查设计。

(二)处置流程

由森林经营者到当地林业服务站申请登记,林业服务站到现地核实林分受损程度,根据现地实际受损情况,按照《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清理特大暴雪受灾林木有关事宜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2〕6号文相关要求对林分进行卫生抚育或改造,到监测办盖章,形成设计文本后,经营股进行现地审核(国有林场由林业总场负责现地审核),森防站出具鉴定意见后,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开具林木采伐许可证。对林权证丢失或漏发的,可以按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证明作为林权证开证。

(三)处置要求

1.小班采伐设计前,各涉关单位对应处置小班进行拍照(有经纬度坐标)留存备查,本人做出采伐、更新承诺书,统一附在设计文本中。

2.各涉关单位辖区内有采伐作业的小班应提前告知并配合县森防站完成现地取样检测排查,如样品检测发现松材线虫,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相关程序上报松材线虫病疫情。

3.批准进行采伐设计的常绿松科雪灾损毁木,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的要求,进行处理。

4.实施采伐后需要更新的地块,必须于次年五月底前完成更新造林,禁止出现不及时更新或毁林开垦现象。

5.落叶松雪灾损毁木原木及其制品在开具检疫证书后可以在省内销售、利用,不得跨省运输。

三、处置时间节点安排

各涉关单位应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落叶松雪灾损毁木山场集中处置,10月底前完成集中加工利用。全县辖区范围内落叶松以外的其他松科植物,以及2022年11月以后的所有松科植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若处置时间节点发生变化,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

四、监管措施

(一)组织成立雪灾损毁木处置工作专班

专班组长由林草局局长王真才担任,负责统筹全局雪灾损毁木处置工作推进,副组长由吴彤、穆喜东、彭庆涛、李伟、辛丹、刘景德担任,具体负责推进该项工作,成员单位为森防站、监测办、集管办、林业总场、资源林政部门、执法大队及公益林保护办公室。

雪灾损毁木处置工作专班各工作组

序号

名称

组长

成员

职责

1

综合协调及技术专家组

王真才

穆喜东、彭庆涛、李伟、辛丹、刘景德、刘军、刘昕、刘士举

负责统筹管理、综合协调各组推进雪灾木处置工作,解决专班推进雪灾损毁木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2

设计指导组

李伟

李丽,包仁铁,柴金,张炜尧,卢大树

负责雪灾木清理设计技术指导工作。

3

采伐审批组

辛丹、

刘昕

刘士举、宋富鹏

负责采伐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检查指导基层林业站采伐验收工作。

4

执法监督组

吴彤、李伟、彭庆涛

刘洋、刘海清、张锐、李祥瑞

负责检查站检查执法及其他行政执法,检查指导各乡镇护林组织,加强对雪灾木采伐等监督管理工作。

5

检疫检测组

刘景德

刘军、张海涛、刘志高

负责落叶松雪灾木的取样检测及常绿松科雪压木处置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及配合检查执法工作。

6

灾后生态恢复组

辛丹

高鹏、马军

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政策开展灾后造林生态修复,检查指导各乡镇更新造林修复及验收工作。

实行领导干部包乡镇制度,林草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包保全县11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督导乡镇(街道)推进雪灾损毁木处置工作。

林草局班子包保乡镇(街道)明细表

序号

包保单位

包保领导

1

观音阁街道办事处

刘景德、吴长庆

2

小市镇

3

连山关镇

吴彤

4

草河口镇

5

草河掌镇

李伟

6

草河城镇

7

南甸子镇

穆喜东

8

田师付镇

9

碱厂镇

辛丹

10

东营坊乡

11

高官镇

彭庆涛

12

清河城镇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结合各自辖区松科树木受灾情况的实际情况,成立雪灾损毁木处置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和山头地块。

(二)伐除监管

每个作业小班采伐作业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服务站和国有林场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坚持凭证采伐制度,严格按设计进行作业,严防借处置雪灾损毁木之名扩大采伐范围。

(三)木材监管

1.林业总场和各乡镇街道办林业服务站对各自辖区内下山落叶松林产品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按规定统一验收数量、打号印,严禁发生回采和别处产品混入的情况。

2.林业总场和各乡镇街道办林业服务站要对辖区内的下山木材库存实行动态管理,处置小班木材运输完成后,及时清零库存并上报县森防站。

(四)运输监管

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应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的作用,加强对外来松科植物进入我县以及我县无检疫证书的落叶松木材和落叶松以外的其他松科植物外运的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调运案件,及时上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进行处理。

(五)巡查监管

资源林政部门、林业总场、集管办、监测办、森防站、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林保护办公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国有林场的受灾林木清理工作进行不定期巡查监督,对巡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报告,涉关作业单位应立即停止作业,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施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受灾林木清理工作

林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和对森林经营者林木财产及生态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坚持突出民生抓防控理念,将受灾林木处置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统筹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积极稳妥的处理好相关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森林经营者的损失,防止造成森林资源的再次破坏。

(二)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受灾林木清理的有关政策

在受灾林木清理期间,全局各部门应全力做好受灾林木新增采伐限额审核、外业设计及审批的服务工作。在清理受灾林木的审批管理中要提高审批时效,确保森林经营者的受灾林木能够得到及时清理。

(三)探索林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发展新方向

积极引导和鼓励林农个人、国有林场、乡镇集体、涉林企业等林业经营者参加森林保险,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的开展,提高林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林业发展信心,充分保障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经济利益,维护我县森林生态安全。

                                          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