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2-00887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总结 | 主题分类: | 林业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2-08-16 | 成文日期: | 2022-08-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省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林草字〔2021〕15号)、《本溪市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本防指字〔2021〕1号)和刘宁省长批示“同意向松材线虫宣战,打好防疫防控战,阻击战,歼灭战”,全力完成“十四五”开局之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行动”部署,现将专项行动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溪满族自治县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指挥部,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林草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制定了《本溪满族自治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的实施细则》,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认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挥部充分发挥领导职责,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凝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统一行动,提高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
二、工作目标
争取在2022年底申请拔除我县松材线虫病“疫区”。
三、任务完成情况
(一)疫情专项监测情况
制定了“定人、定责、定点、定线和定频”的疫情监测普查方案,采取“科学布控、立体监测、全面普查”的监测手段,确保监测普查全覆盖。统筹各村、社区的监管员、护林员和社会化组织,实行疫情监测网格化管理,实现以小班为单位,落实到人头的精细化疫情监测普查,做到全年监测。所有乡镇每2周进行一次专项监测,监测后将普查数据汇总上报至县森防检疫部门。县森防检疫部门根据各乡镇、街道办和驻县有林单位的普查情况,对疫点乡镇的重点地块进行无人机航拍核查,实行空中地面相结合的监测方式,绝不放过一个可疑点。
(二)疫木除治情况
2021-2022年度,我县松材线虫病已实现无疫情,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及有林单位,对日常监测发现的松科枯濒死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进行清理除治,除治工作进展由县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指挥部办公室进行跟踪调度。
各乡镇、街道办及有林单位在日常监测中发现的所有枯死、濒死、侧枝枯黄松科树木必须做到“即死即清”、“应防尽防”,发现的松科枯死、濒死、侧枝枯黄树木2周内要全部完成清理和安全处置(木材和枝桠梢头要当天坐山就近全部焚烧或粉碎、伐根覆网),留存安全处置的影像资料并及时报送即死即清统计表到县林草局备案。
(三)媒介昆虫药剂防治情况
2022年6月-7月,由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采购飞防服务项目,调拨我县高官镇开展飞防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20000亩次。
(四)疫源疫木管控情况
1.疫源山场封锁情况
严格落实各乡镇、街道办及有林单位对山场疫源封锁的主体责任,实行染疫林木山场疫源封锁,强化疫源管控。充分调动和发挥护林员、监管员及林权所有者等一线人员的巡护、监管和监督作用,不定期对周边村屯的的柴垛进行检查,坚决杜绝疫木非法采伐和打柴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检疫检查情况
建立了辖区内涉木企业(单位)登记制度,对辖区的木材生产、经营加工企业送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约谈木材生产、经营加工企业领导。县林草局相关部门加大对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复检力度,加强检疫执法和货物运输检疫检查,通过全国森林植物检疫系统,及时掌握调入本区域检疫植物及其产品,特别对在山区里实施的交通、水利、通讯、电力等工程项目使用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复检率达到100%;对其他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复检率不少于40%。
(五)“秋风2021”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由县公安局牵头,林草局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县25家涉木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走访,粘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宣传海报和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公布“秋风2021”打击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内容的公告,在排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疫木,对排查出来的疫木要依法依规及时销毁,并根据国家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限期采取粉碎、削片、烧毁、旋切等有效方式处置销毁,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下一步计划,结合公安部“昆仑五号”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对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行动时间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30日,由公安机关牵头,林草主管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执法组,乡镇街道办配合,联合巡防巡控,严厉打击,做好行刑衔接和重案要案查处等工作。
(六)检疫检查站的建设情况
构建完善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体系,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建设,强化森林植物检疫执法能力。强化县木材检查站检疫检查职能,严查出入我县的木材运输车辆检疫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夹带松科木材及其制品,从源头上遏制疫木外流和输入,实现由控点向控面转变。
(七)警示宣传标牌设置情况
全县在重点区域、高速公路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以及疫情发生村镇、小班附近设置了大型警示宣传牌2个、中型警示宣传牌10个,小型警示宣传牌20个,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发动群众监督,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1.通过县广播、电视、枫乡融媒公众号网络媒体,采用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海报、企业告知书和致林农的一封信等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涉木企业和个人的遵规守法意识,营造全县人民了解疫情,关心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2.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纳入到县防灾减灾体系,严格落实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和除治专项经费,同时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提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3.将专项行动纳入到县林长制考核体系,根据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开展县级督查指导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包片蹲点、明察暗访、设置举报电话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实施全方位的督查指导。建立督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列入台账汇总,并将问题及时向责任乡镇街道办和有林单位交办,限期调查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采取挂牌督办、约谈等措施;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督查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目前,没有相关文件和法律依据对非疫区不准调运松科木材到疫区进行约束,导致检疫执法过程中出现政策法规解释和引导工作的矛盾,影响我县涉松木生产经营企业的营商环境,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出台相关文件,从源头上约束遏制“非疫区”向“疫区”调运松科木材及其制品的情况。
2.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检疫制服定制经费难以落实,专职检疫员在检疫执法过程中仍着便装,大大降低了执法效果,难以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检疫执法氛围,希望省站能统一定制检疫制服,直接配发到地方,强化基层检疫执法力度。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对外来生物防控和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保障辽东生态资源,彻底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及北上势头,严格按照“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的时间要求截点,配合好“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日常监测力度和防控力度,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县的松材线虫病疫区“摘帽”工作。
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