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4-00366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 主题分类: 林业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5-28 成文日期: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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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5-28 11:13:02 【字体:

为坚决遏制非法猎捕、交易和经营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现象,确保候鸟顺利迁徙,切实维护全县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按照《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辽林草护字〔2024〕2号)文的有关要求,县林草局组织开展一系列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护监测工作

1.水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监测巡护工作。为全力做好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县林草局野保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对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域、栖息地、保护区、及监测点进行了巡查监测,要求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国有林场组织护林员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繁殖地、迁飞停歇地、集中活动区等区域,逐一安排人员巡护和看守,严防非法猎捕和破坏栖息地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同时对本区域内野生动物异常及死亡现象及时上报到县野保站。期间共计出动车辆20余车次、人员40余人次,监测过程中未发现非法猎捕和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现象。

2.管护责任落实情况。为强化属地管理,落实管护及监测责任,切实有效增强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和疫源疫病监测能力,县林草局积极协调各辖区有林单位,加大对候鸟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巡视监测力度,及时清除鸟网、鸟铗、毒饵等非法猎捕工具并上报主管部门,着重加强观音阁水库坝下至温泉寺流域的野生动物栖息地,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中华秋沙鸭保护区域的管理能力,增派管护人员6人,增加对该区域的巡视巡查频次,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制止并报执法机关处置,切实防止非法猎捕行为,坚决杜绝重大野生动物疫情的发生及扩散。

二、执法排查工作

1.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检查情况。县林草局组织野保部门对县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驯养场所进行安全排查,现场调阅证件核实相关手续,实地勘查养殖设施设备,加大对野生动物驯养情况检查力度,期间共计出动执法车次3次,人员6人次,排查人工繁育场所3处,分别为大石湖风景区、小市一庄旅游度假区、关门山森林公园,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机构的养殖设施设备齐全,饲养环境较为优良;排查中发现关门山森林公园出现动物出逃现象,责令其限期整改,强化监管责任,切实防范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逃逸等事件发生。

2.联合执法行动工作。在全面监管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法制止和惩处非法猎捕候鸟等破坏野生动物及损毁自然栖息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对乱捕滥猎和非法交易、经营、繁殖利用候鸟等野生动物乱象的根本治理。并联合林业执法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对县辖区农集贸市场、风景区等场所进行了联合执法巡查,共计出动执法车次2次,人员8人,排查农集贸市场2处、山货行10余家,着重检查打击非法收购、出售、贩卖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发挥执法部门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普法宣传工作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管理,营造爱护鸟类的声势,提高全县人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县林草局野保部门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为契机,组织协调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及国有林场,深入各中小学校园和基层,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示范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保护野生动物事业的积极性,力求做到宣传活动有热度、有广度、有深度。活动期间,共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单8000余份、悬挂主题宣传条幅12个,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对广大市民科普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

                   

                     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