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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两退一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林业工作
发布日期: 2014-12-02 成文日期: 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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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两退一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2 20:06:15 【字体:

本政办字〔2013〕4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实施“两退一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本溪满族自治县实施“两退一围”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

实施“两退一围”工程工作方案

 

为加速推进全县小开荒还林、超坡耕地造林和围栏封育三项工程(简称“两退一围”),按照省、市“两退一围”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2013年彻底清退小开荒,巩固2012年小开荒还林工作成果,做好补植和幼林抚育工作。

2.2013年完成坡耕地造林1500亩。

3.2013年完成围栏封育6.1万亩、245公里。

二、工作重点

1.全县境内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小开荒、超坡耕地,交通干道主要包括沈丹高速公路、304国道、本桓公路、小草线、小小线、沈环线、铁长线、红榛线、小清线,及其他公路。

2.县城及乡镇政府周边的小开荒和超坡耕地。

3.观音阁水库等旅游景点周边的小开荒、超坡耕地。

4.境内高压输电线路下的小开荒。

三、责任分工

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青山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发〔2011〕30号)、《关于印发本溪市清理整顿小开荒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2〕13号)、《本溪市进一步推进小开荒还林超坡耕地造林围栏封育三项工程工作方案》(本政办发〔2013〕5号)规定,责任分工如下: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是实施辖区内“两退一围”工程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

2.县林业局负责牵头实施林业用地内的小开荒还林工程、围栏封育工程及超坡耕地造林工程,具体负责调查确定地块属性、工程规划设计、施工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工程验收、信息反馈等工作。

3.县农发局负责配合林业部门调查认定具体地块的属性,协助处理超坡地造林涉及农业项目的相关工作。

4.县城建局负责牵头实施城镇绿化用地,包括闲置建设用地内的小开荒清理及绿化工作。

5.县供电公司负责实施已建成或未建成的各类输电线路下的小开荒清理工作,坚决杜绝种植农作物。

6.县交通局会同路政局负责全县各类交通干道两侧红线内的小开荒清理绿化工作,坚决杜绝种植农作物。

7.铁路部门负责县境内铁路两侧红线以内的小开荒清理工作,坚决杜绝种植农作物,适宜绿化的要进行绿化。

8.县水务局负责帮助解决超坡耕地造林所需的水利设施。

9.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要协同作战,联合办案,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小开荒还林和超坡耕地还林成果的行为。

10.县发改局、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两退一围”工程。

11.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负责“两退一围”工程的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两退一围”工程是我省实施“青山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的实施为我县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增强竞争力,推进“百强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一名副职并确定一个单位具体负责,将任务落实到人头、地块。要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确定时间表,建立责任追究制,保证“两退一围”工程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确保质量

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要坚持“抓重点带全面,建精品保质量,形规模促效益”的原则,认真调查,科学规划,严格实施。小开荒还林地块要拉网式调查摸底,依据林业调查相关图表,逐村逐块现地核实,做到一村一图一本账。在先告知的前提下,逐户签订还林合同和管护责任书,调查摸底和签订责任书务于2013年2月底前完成,5月中旬前全部完成造林。小开荒还林地块内坚决杜绝种植农作物。同时,要对2012年小开荒还林地块进行补植和幼抚,确保成林。规划的超坡耕地还林地块,要求相关乡镇做好农户思想工作,确保春节前完成合同签订,保证春季造林顺利开展;超坡耕地还林后,不允许进行林粮间作。围栏封育工程要求先安排在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的小开荒还林、坡地造林以及人畜活动频繁的地块,确保造林成果不受破坏。

(三)加大投入,做好保障

发改局和财政部门要积极为“两退一围”工程筹措资金,能纳入国家重点工程的要确保全部纳入。乡镇、街道也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工程建设。其他各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的资金渠道积极向国家、省、市争取资金支持。

(四)严厉打击,严格督察

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森林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继续在林地内耕种农作物和破坏还林成果的违法行为。已还林的地块内坚决杜绝再种植农作物,对继续种植农作物的,所在乡镇、街道要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及时割除。督察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实施“两退一围”工程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县林业局还要定期召开工作进度调度会,并定期通报结果。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工具,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支持“两退一围”工程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要在重要地段、重点地块和重要线路上设立广告宣传牌,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切实推进“两退一围”工程扎实开展。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