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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整治开展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回头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 林业工作
发布日期: 2018-05-22 成文日期: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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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开展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回头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22 16:17:19 【字体:

按照《关于开展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 回头看 ”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本县委办发〔 2018 〕 27 号)要求,结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本溪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借操办 “ 结婚宴 ” 敛财不正之风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决定开展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 回头看 ”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林业局机关、各国有林场、局属各事业单位。

二、整治时间

2018年4月2日至4月23日。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回头看”

1.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操办婚丧喜庆未执行报告、承诺制度,或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际情况与报告、承诺情况不符问题;

3.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打电话、发短(微)信、送请柬等方式通知、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分批次、多地点操办的婚丧喜庆问题;

4.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问题;

5.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宴请并收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问题;

6.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加他人违规操办的婚丧喜庆问题;

7.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喜庆事宜问题;

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向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转嫁、摊派、报销操办费用问题;

9.讲排场、比阔气,超出规定规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搞封建迷信活动、滥发请柬问题;

10.操办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事宜时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等违规违纪问题;

11.其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二)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1.公车私用问题;

2.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统一标识问题;

3.公务用车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问题;

4.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

5.将公务加油卡用于个人消费或购买礼品、烟酒问题;

6.违规向下属单位或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借车问题;

7.既坐公车又违规领车补问题;

8.名义上单位调剂使用,实际上长期由领导干部个人使用问题;

9.在公车牌照上弄虚作假问题;

10.将违规车辆挂靠在私人或下属单位名下问题;

11.违规租用车辆问题;

12.安排单位司机或普通干部驾驶私车长期为领导干部服务问题;

13.用项目资金等专项工作费用购买公车,或支付相关费用问题;

14.其他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问题。

(三)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

1.办公用房虚设办公桌,虚增办公人数降低人均办公用房面积问题;

2.单位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准问题;

3.机构调整中撤并部门(单位)未腾退办公用房问题;

4.迁入新建办公楼或新调整办公用房后,未经批准将原办公用房移交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问题;

5.多部门(单位)兼职占用两处以上办公用房问题;

6.在办公室挂上“会议室”“值班室”等门牌,虚减用房面积问题;

7.办公用房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办公家具、用品,配备与办公无关的设施设备问题;

8.违规租用办公用房问题;

9.其他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2018年4月2日至4月8日为各单位自查整改阶段;4月9日至4月15日为监督检查阶段;4月16日至4月23日为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抽查阶段。

五、整改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本单位自检自查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认认真真对本单位、本部门开展自检自查,列出整改清单;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当场提出,并责令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要求立即整改。

(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回头看”。各单位和各部门按照11条问题开展“回头看”,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各单位和各部门认真调查后对当事人给予及时处理,并将书面处理意见报县林业局;对今后发生的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二)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各单位和各部门按照14条问题自检自查。车籍为本单位的符合规定标准的公务用车正常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封存停用或按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借用、顶账的公务用车马上理顺车籍,借用车辆不能理顺车籍的公务用车交回车籍单位或封存停用;顶账车辆不能理顺车籍的封存停用;理顺车籍手续后符合公务用用车规定的车辆也可以正常使用,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公务车进行封存停用或按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处理。

对过去购买有审批手续的超标车辆,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将审批手续报林业局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统一拿到相关部门认定,确定符合标准的可以正常使用;因防火、造林和林业生产需要,10个国有林场的“防火生产用车”可以先正常使用;如需新购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

(三)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各单位和各部门按照9条问题自检自查,严格按照办公室面积合理安置办公人员,严禁出现超面积使用、兼职占用、虚设占用办公用房等现象,不符合办公的用品马上清理。

六、工作要求

(一)为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林业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马君明担任,副组长由王真才、吴彤、刘忠实、穆喜东、刘俊文、彭庆涛担任,成员包括纪永明、孙丽萍、闯丽巍和陈国修;工作小组组长由吴彤、刘俊文担任,副组长由纪永明、孙丽萍担任,成员包括闯丽巍和陈国修。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本单位或本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按照整改要求组织做好自检自查及整改工作。

(三)林业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检查中对发现的现象要马上提出,并责令整改,在系统内通报类似现象,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检查中没有按要求整改的或整改后出现反弹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