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lyj---2018-0147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关于采摘山货野果期间加强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林业工作 |
发布日期: | 2018-09-06 | 成文日期: | 2018-09-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山货野果 资源保护 |
关于采摘山货野果期间加强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牧场林业站(办)、国有林场及其它有林单位:
目前,已经进入山货野果成熟期,因采摘野生弥猴桃(软枣子)、山葡萄等攀附乔木类果品引发的砍伐、损毁树木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危及到森林资源的安全。为及时发现、有效遏制此类问题,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对山货野果采摘高峰时段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安排部署,在准确了解辖区易于发生此类问题的时段和重点区域、部位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各单位要把护林员队伍组织起来,加大对管护区域的巡查力度,同时做好入山采摘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和敦促采摘人员采取适宜的方式实施采摘行为。各单位及护林员工作中发现砍伐、损毁树木行为要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森林公安机关、林业站(办)接到报案后,要立即开展调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工作落实不利,导致辖区多发此类治安问题的,将对有关人员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