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1332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十月初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主题分类: | 林业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1-10-31 | 成文日期: | 2021-10-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做好“十月初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景区、国有林场、驻县有林单位:
农历“十月初一”是我国民间祭祀逝者的日子,也是秋冬季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剧增、火险隐患最大的重要时间接点,加之近期焚烧秸秆现象增多等因素双重叠加,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十月初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针对“十月初一”民俗日的特点,提前制定工作预案,把落实防范措施做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充分运用多种有效手段开展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应急准备、火情监控工作,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逐层级的工作责任,真正在本辖区形成上下一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十月初一”期间因领导不得力、责任不明确、人员不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关领导和管护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严管严防的工作氛围
各单位要把“十月初一”用火管控与秸秆禁烧宣传工作统筹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要做到宣传车入村进组,管护人员走村到户。要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无火祭祀的宣传,创造文明安全的祭祀环境。
三、严管野外用火,降低火灾风险
“十月初一”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上岗统筹指挥,重点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火情监测和祭祀用火管控。要在公墓、坟地较集中的林区设置入山防火检查站,在私坟散落的林区组织足够力量进行巡查管控,严防火源火种入山进林。要积极发挥护林员的主力作用,切实把包地块、包坟头的责任落实落地,保证辖区的每片林地、每座坟头都在有效管控之中。公安机关和林业行政执法部门要相互配合,对擅自野外用火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坚决予以严厉处罚。
四、做好应急准备,实现快速反应
各扑火队要做好扑火队伍、机具、车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接到火情后,能在最短时间内实施有效扑救。有条件的单位,要采取靠前驻防的办法,保持临战状态,时时在岗在位,实现快速反应。
五、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十月初一” 期间,各级督查小组要按照县森防指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的文件要求,深入到包保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倒逼”促进工作落实。
本溪满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