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2-00387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政府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 成文日期: | 2022-03-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县政字〔2022〕2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政府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本政发〔2021〕10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承接落实市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211项,其中,取消行政职权事项38项、承接下放行政职权事项3项、调整管理方式行政职权事项64 项、新增行政职权事项 5 项、承接市设事项101项。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要做好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一是对取消的行政职权,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二是对承接、下放的行政职权,要认真做好衔接,加强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接得住、落得实,同时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事库中完成相关事项的调整工作。三是对新增的行政职权,要及时公开办事指南,确保权力运行便捷高效。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取消下放承接新增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