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0075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成文日期: | 2022-08-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县政字〔2022〕7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为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本溪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向乡镇(街道)赋权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先行先试开展赋予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治理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首批赋予乡镇(街道) 政务服务事项15项,其中行政确认事项4项、行政给付事项3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涉及人社、民政、自然资源、社保、发改等行业领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做好衔接落实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深刻认识简政放权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意义,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真放实放,坚决杜绝明放暗守、放而无果;要按照实施权限划分,明确乡镇(街道) 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做到清晰明了、各司其职;涉及委托下放事项,相关部门要与乡镇(街道)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机关应当 将受委托机关和受委托实施事项的内容予以公布;要制定符合实际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决不能“一放了之”。二是合力推进,强化承接。各乡镇(街道)要准确把握所承接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 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相关注意事项,并公布办事指南。下放事项应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内“一站式”办理,健全服务工作制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保障下放事项有效承接。三是建章立制,强化实效。相关部门要履行下放事项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科学考绩,放管结合,确保放而不乱。各乡镇(街道)要依法依规行使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变化和上级简政放权要求,及时做好下放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
附件: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赋予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点).docx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