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1088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2-11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县政字〔2023〕2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本县政字〔20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3〕12号)和《在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方案》(本政发〔2023〕6号)精神,紧密结合《本溪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本县委发〔2023〕3号)安排部署,在实施本溪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深入开展“六个年”活动为重要抓手,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本溪县实践中奋力实现民生保障新突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
(二)总体目标。紧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十四五”规划,加快解决重点领域民生问题,到2025年,全县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就业更充分。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好就业就好业。全县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劳动者职业技能不断提升,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4.9%左右的合理区间。
--收入更稳定。让更多普通人的“钱袋子”鼓起来。多措并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提低扩中”缩小收入差距,力争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经济速度。
--社保更牢固。让社会保障网兜住兜牢民生底线。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等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异地住院费用医保直接结算率达到75%。
--教育更满意。让孩子们享有优质公平的教育。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3%,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占比达到50%。
--医疗更完善。让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让中医药在守护人民群众健康中发挥更大作用。
--养老更舒心。让全体老年人享有更高质量的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达到80%。
--文体更丰富。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体育生活。优秀艺术作品和人才不断涌现,优质旅游产品供给不断增加,全民健身水平达到新高度,5G网络实现全覆盖。
--环境更美好。让“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得到更充分体现。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成效明显,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左右。
--城市更宜居。让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的生活空间。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的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城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零填埋”。
--安全更可控。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社会更和谐。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年度新发生信访事项及时化解率达到90%。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实施提振市场主体保用工促就业行动。落实本溪市“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精准解决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中小微市场主体用工缺口,走村入校到厂进社区“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宣传”。针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强化用工常态化对接服务,动态掌握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用工和人才需求,依托“岗位推介+企业展示+政策解读”形式,举办形式多样的“直播带岗”活动,促进人岗精准高效匹配,帮助企业缓解用工“急难愁盼”各类问题。到2025年,围绕重点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招聘活动120场,开展“直播带岗”活动120场。(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2.开展“本是你家 溪你为才”进校园服务活动。抓住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黄金期,以“本是你家 溪你为才”为主题组织举办“百校千企”人才对接、就业服务校园行、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系列活动,让人才政策、创业指导、岗位推介、青年见习、权益保障等就业服务直达毕业生,增强毕业生对就业市场的把握能力。建立市场主体青年用工动态需求台账,开发甄选适合毕业生的岗位不少于300个次。到2025年,举办各类进校园招聘会4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年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5%以上;18-45岁中青年群体新就业占比达到60%;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服务率、回访率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3.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覆盖全域的失业人员再就业专项帮扶行动,扩大失业登记受理范围,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促进农民工、脱贫人口外出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定期举办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为就业困难人员开通求职绿色通道,集中推送就业岗位。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对确实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全力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到2025年,累计帮扶失业人员实现就业0.8万人以上(其中实现单位就业0.3万人以上),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00人以上,省级以上充分就业社区达标数量不少于3个,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内的各类公益性岗位数量不少于60个,安置低收入劳动者30人,城乡残疾人实现新增就业6人。(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4.开展“都市圈”合作创新突破行动。以沈阳为中心辐射都市圈城市,参与共建沈阳市“舒心就业”信息平台,依托省级集中公共就业信息系统,整合资源,归集数据,更多人社服务实现圈内“网上办”“掌上办”。开展“校地联合促就业”活动,围绕“一圈一带两区”战略布局,结合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人才需求情况,每年与沈阳及都市圈各市相关高校联合开展政策宣传、岗位推送、校园招聘,就业见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少于3场。(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
5.实施“技能本溪行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结合市场和社会需求实际,全面推进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形式,引导大中型企业组织技能岗位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增强劳动者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工作的能力。到2025年,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0.5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6.实施重点群体创业带动就业推进行动。加强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做大做强,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提供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培训等便利化创业服务,帮助其实现自主创业。完善创业创新政策支持,落实创业场地补贴、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到2025年,扶持创业带头人200人以上,带动就业1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7.实施新业态劳动者就业权益保护行动。落实国务院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保护规定,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平台企业事前、事中监管,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用工备案报告制度。指导平台企业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台账,动态掌握本地区平台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渠道实现就业。(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
(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落实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政策,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引导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支持有条件的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到2025年,全县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9.推动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按省、市部署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调查和从业人员薪酬及企业人工成本调查,每年对不少于15户企业、1000名职工开展薪酬调查,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薪酬标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通过集体协商有效推动工资合理增长。(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
10.大力提高农民收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稳步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持续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实现集体资源资产网上交易全覆盖。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化根治欠薪工作,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1.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按省统一部署,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待遇项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政策为其代缴保费。宣传年金政策,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学习沈阳、大连试点经验,做好个人养老金发展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针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扩面。持续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力配合省政府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全面规范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服务体系,完善提升异地就医便民服务举措。到2025年,国家及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类达到500个以上,异地住院费用医保直接结算率达到75%。(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
12.开展失业保险助企纾困行动。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红利。结合实际重点抓好稳岗返还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的“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补快办”等经办模式,全面畅通政策落地渠道。完善用工监测机制,加强失业风险预判,做好15户国家重点企业和省45户企业用工监测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为把握就业局势、科学就业决策提供参考。到2025年,累计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3万个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提高各项社保待遇和社会救助水平。按省市统一部署,稳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持续提高困难群众群体基本生活救助和保障标准,按照年度增长不低于5%的幅度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缩小城乡救助水平差距。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使用省级低收入人口信息监测预警平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到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位于全省中游水平,城乡比值逐步缩小至1.3∶1;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4.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巡视探访关爱服务制度。健全完善我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5.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村级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等设施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免费安葬(放)、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全面普惠。加大骨灰海葬宣传力度,提高全县骨灰海葬数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
(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6.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优化区域教育优质资源配置,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快缩小义务教育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推进“双减”政策全面落地,巩固“双减”政策成果。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到2025年,力争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评估验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7.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巩固公办幼儿园主体地位,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巩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置率。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3%。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1000元,达到7000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8.坚持县域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全面加强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在已创建1所省级特色普通高中基础上再创建1所省级特色普通高中。到2025年,我县省级特色普通高中总数达到2所,占比达到100%,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9.推动我县职业教育优质发展。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达标建设,为职业教育学生提供优质学习环境。(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20.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围绕服务百姓终身学习,推进教育资源进社区、进家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推进健康本溪县建设
21.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科学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让优质医疗资源离人民群众更近。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推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完善儿童保健门诊,落实产前筛查服务网络全覆盖,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实施院前急救指挥系统信息化升级改造。到2025年,建成5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2.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强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培训,加快提升流调能力。到2025年,县疾控中心具备流调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数的比例达到35%。(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3.实施卫生强基行动。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全面增强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健康本溪县”进社区(村)。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发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作用,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提供签约服务。推进一老一幼关爱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精准推送健康科普服务。到2025年,重点建强乡镇卫生院10所、村卫生室116所,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4.建设中医药特色县。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升级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中医医疗服务和就诊环境。积极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配合市级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健全我县中医药师承人才队伍,中医药文化宣传系列活动,全面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到2025年,建成中医特色专科2个,建成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个。(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25.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采取依托现有养老机构赋能(含民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选址新建或改扩建等多种形式,建设具备长托、日托、上门服务、助餐、助浴、助洁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家政企业、物业企业等社会力量,为高龄、失能、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提供专业化的上门服务,建设5G+智慧康养服务平台,让老年人足不出户享受专业上门服务。科学实施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努力用项目补贴资金撬动市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到2025年,实现街道层面具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达到80%。(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6.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行动。为有需要实施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按照“一户一案”的标准进行适老化改造设计和施工,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努力建设老年友好环境。到2025年,完成1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7.开展养老机构转型升级行动。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推动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支持养老机构打开围墙,将服务范围扩展至居家和社区。深化医养有机结合,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到2025年,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8.实施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引育壮大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激励促进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吸引更多有实力、有资本的企业进入我县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推进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特色生态康养基地。(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29.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充分利用社区中心、闲置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照护中心。大力推进普惠幼儿园托育一体化工作,鼓励幼儿园向下延伸举办托班,提高普惠托育服务占比。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生育登记制度,优化服务流程,实行网上办理、一网通办。到2025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达到4.1个。(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街道)
(七)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30.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推出2部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广场舞、合唱、公益惠民演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15场以上。推进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本溪县段),完成本溪市长城国家文化集中展示和清河城村民俗博物馆建设任务和明长城--化皮峪等2段修缮工程验收工作。推进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和智慧广电建设。到2025年,开展非遗公益惠民活动15场,新增备案博物馆1家,举办主题社教活动10场。(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31.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打造生态康养游、红色文化游、历史文化游、乡村民俗游等特色品牌,推动关门山和关山湖晋升5A级旅游景区,推进花溪沐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丰富旅游业态,推动建设一批文旅重点项目,重点加快铁刹山景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持续创建国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大力扶持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发展;大力发展冰雪经济,开发冰雪节庆、冰雪民俗等文化产品。推出三条旅游精品线路,深度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文旅产业联盟和辽东绿色经济区交流合作,全面宣传提升“生态山城 美丽本溪”旅游品牌。到2025年,文旅投资实现倍增,接待游客人次增长2倍,旅游总收入达到100亿元。(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责任单位:东营坊乡、草河掌镇、碱厂镇、小市镇、草河城镇)
32.加快发展体育事业。积极参与省申办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组队参加辽宁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本溪市第十三届运动会。依托市运会,推动“三大球”赛事,配合本溪市举办全市学生组“三大球”比赛。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高质量开展各项群众体育活动。大力发展冰雪运动,举办大众滑冰比赛和大众滑雪比赛。大力发展赛事经济和体育产业,以“攀登辽宁”“徒步辽宁”“冰雪辽宁”等十大全民健身系列品牌活动为龙头,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全社会广泛参与、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示范性主题活动,促进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全面提高。推进公共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到2025年,形成县级以上主城区“10分钟健身圈”。(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33.深入推进信息惠民。推进5G和千兆光纤网络建设,打造覆盖范围广、网络质量优、业务体验佳的“双千兆”精品网络,让人民群众享受全方位的高速通信服务。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化应用,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行为。到2025年,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发展改革局)
(八)推进美丽本溪县建设
34.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臭氧污染深化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重点河段水质提升、污染源全面治理、重点工程补短板,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扎实推进美丽河湖工程。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开展常态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到2025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左右;重污染天数比率降至0.6%以下,PM2.5平均浓度降至28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稳定在100%。(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5.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推进辽东森林生态屏障建设,加强造林绿化,加大森林抚育力度。持续推进绿色矿山治理,优先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集中连片、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有效解决废弃矿山生态破坏问题,使矿区周边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废弃土地综合利用价值明显提升。到2025年,完成全县废弃矿山复绿任务6750亩左右,累计建成绿色矿山9家;累计营造林8.5万亩,水土保持率达到88.88%、森林覆盖率达到78.89%,森林蓄积量达到2503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36.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到2025年,创建美丽宜居村3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7%,80%行政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维修改造农村公路61公里,修建村内道路180公里。(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九)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37.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突出抓好治“脏”、治“差”、治“乱”。到2025年,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38.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强力推进城市更新,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到2025年,建设“口袋公园”2座,维修改造滨河西路(抗联桥-张家堡桥)、滨河东路(状元桥-张家堡桥)、友谊街(燕兴世福1期-抗联桥)、政府中段(县医院-公安局)、体育场西路等道路的排水网管升级改造,全力打造宜居城市。(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39.引入专业物业进驻老旧小区。改造后老旧小区全部实现物业服务跟进,通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自助式物业管理、社区托管、产权管理、居民自管等方式,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到2025年,打造1个“完整社区”。(牵头单位:各涉关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
40.加强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在现有工作继续完善推进的基础上,做好城市执法、市政、环卫、公安、社区、交通等部门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到2025年,做好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对接的准备,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和保证。(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41.增强城市安全韧性。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建筑施工、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隐患排查和问责力度,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42.打造红色物业,加强物业行业党的建设,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构建“党建引领、行业指导、基层主抓、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和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开展红色物业试点。(牵头单位:各涉关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43.提高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精准防控,印发阶段性重点行业风险研判报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优化实际物资储备布局,采取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效能。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内部功能设置,加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规范化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部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44.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消防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加大隐患排查和倒查问责力度,推动隐患动态清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强化监管执法,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的精准监管执法,提升监管队伍专业能力。畅通事故和隐患举报渠道,严格举报案件受理和查处,实现举报案件核查率、回复率100%。强化交通安全监管执法,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部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
4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持续依法实施“从业禁止”惩戒机制。实施小作坊升级改造。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到2025年,食品评价性监督抽检合格率98%以上,药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一)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46.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五安”工程,构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诉源治理,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和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造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构建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47.加强信访矛盾化解。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三年攻坚行动、“万件化访行动”,推进“事要解决”,做到信访群众“事心双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压实领导包案接访化访责任。统筹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办理,实行首接首办第一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力量。落实“转办督办到位、按时处理到位、追责问责到位、依法处理到位”工作要求,加强信访事项办结回访、跟踪问效。落实信访稳定资金年度预算,提升化解矛盾的财力保障。到2025年,基本化解现有信访矛盾存量。(牵头单位:县信访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48.推进平安本溪县建设。构建完善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坚决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每年返还群众被骗资金数额较上年增长10%以上。严厉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枪案事件。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坚决杜绝重大涉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加强重点人服务管理,深化命案防范治理,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附件:2023年本溪县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附件:
2023年本溪县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1.城镇新增就业0.2万人,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9%左右;援企稳岗1万个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0.15万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缺口0.15万个;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5%;18-45岁中青年群体新就业比例达到60%。(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为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兜底就业服务,促进实现100%就业;开展技能培训0.1万人次,引导新创业形式,支持新就业形态,实现创业带动就业50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0元,达到129元;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完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维修改造1个;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0户。(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3%和7%,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分别提高2.6%和5.3%,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国家及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类达到450个以上;全面开通实现临时外出就医“免申即享”自动备案服务,实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就医地双向直接结算,异地住院费用医保直接结算率达70%。(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7.残疾人新增就业140人;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33户;14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38人。(牵头单位:县残联)
8.继续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2%。创建1所优质特色普通高中;按政策规定发放学生资助资金,预计受益学生4000人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9.建成2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0.建强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年内要建强25所村卫生室。为全县1-4年级学生实施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和适宜儿童免费窝沟封闭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1.开展公益惠民演出15场、非遗展演展示活动5场,开展文化讲座辅导、群众性文化表演等15场;推出精品旅游路线3条,打造文化旅游品牌;举办主题社教活动10场。(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12.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器材10套、城市健身路径5套。城市智慧健身器材3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5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13.新建5G基站209个,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14.建设改造农村公路61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旧桥梁6座。(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5.新建美丽宜居村12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6.重污染天气比例不高于0.6%;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8个百分点,达到30%;完成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7.完成造林面积2.5万亩。(牵头单位:县林草局)
18.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2023年底完成省督办台账项目转移登记率90%。(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19.建设1个完整社区试点,改造农村危房27户。(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继续实施本溪鑫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电厂余热与县城供热并网,推动清洁供暖;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供暖问题。(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1.维修改造滨河西路(抗联桥-张家堡桥)。(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2.完成5家食品生产小作坊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3.对疫苗、血液制品等重点产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年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4.追讨返还诈骗资金80万,全年预警劝阻4万次,安装APP10万人次。(牵头单位: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