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4-01083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本溪满族自治县撤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6-14 成文日期: 2024-06-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县政字〔2024〕4号
关键词: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本溪满族自治县撤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13:30:38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本溪满族自治县撤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县政字〔20244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

《本溪满族自治县撤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实施方案》已经由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八届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614



本溪满族自治县撤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大预算约束力、资金统筹力,缓解财政紧平衡状态下收支矛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效提升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聚财理财兴财的积极性,加强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财政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23〕21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撤销下辖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

一、总体要求

统一撤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国库账户,完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账户体系,建立清晰完整的账务管理系统,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明确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财权与事权,合理人员配置,按照“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二、实施范围

    全县11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成员包括市人民银行、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于2024年5月27日前正式启动撤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相关工作,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撤库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进行。(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二)规范银行账户管理

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切实加强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管理,防范财政支付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结合我县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2024年6月30日前撤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保留基本账户、工资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工会账户、党费账户、代管资金账户(经管站账户);其他账户根据开户文件要求、账户使用情况采取一户一议的方式决定是否保留,保留账户需提供文件依据。(牵头单位: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

(三)明确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资金性质

    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将所属金库内资金按照来源、性质、使用方向统计分类,确认资金性质、归属、使用方向,在金库撤销前,全部划转到县级国库。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撤销后,如发生涉及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收入、退库、更正等业务,统一通过县国库处理。(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四)调整税收入库级次

县税务局对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税收收入缴库级次、分成比例等进行调整,保留企业注册属地不变,2024年6月30日前将入库级次调整为县级。7月1日起,确保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税收收入准确无误缴入县国库;县税务局按照县政府相关要求及财政体制测算、预算执行需求等,及时提供税收收入明细数据。(牵头部门:县税务局)

(五)清晰完整反映账务

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财务状况,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账务核对工作;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往来款项、与上级往来逐笔核对,确认支出责任,及时消化处理或制定消化处理方案。(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六)统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账务规则

撤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后,继续保持现行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总会计账和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经费账核算模式,统一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财务软件;涉及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其他账户核算方式暂时维持不变,以后根据改革需要适时调整优化。(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七)完善县乡财政体制

乡镇及街道办事继续保持现行县对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体制,资金管理参照县直预算单位管理模式,县与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财政收入划分、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总会计核算、年终上下级结算、部门预决算、财政预决算等保持现行管理方式不变。县政府将继续制定激励考核政策,调动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抢抓收入、节约支出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保障“三保”能力。(牵头部门: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

(八)加强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财政收支监督管理

撤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前,严禁违规将库款转至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基本账户或其他账户,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撤销过程中资金安全。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应用管理,通过各类管理模块应用的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财政收支行为,防范财政管理风险。(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九)全力做好国库业务处理

按照县财政局、县税务局改革需求,做好撤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各项协调工作,确保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金库库款按时清理上解至县国库。改革后,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收入缴库、退付、清算等业务均通过县国库处理。(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