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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全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5-27 成文日期: 2015-05-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县政办字[2014]43号
关键词:

关于开展全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7 17:09:16 【字体:

本县政办字〔2014〕43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全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34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31日,县政府决定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联合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联合检查范围:全县所有建设施工项目
  (二)联合检查内容:
  1、开发单位拨付工程款情况。
  2、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3、开发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
  4、工程是否存在分包、转包情况。
  5、建筑施工手续完善情况。
  6、其他情况。
  二、联合检查时间和方法
  此次联合检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检查阶段,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5日,主要是对全县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第二阶段为整改阶段,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2014年12月31日,整改期内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
  为确保此次联合检查行动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见附件1),并分组开展检查工作。
  三、联合检查工作要求
  由各乡镇、城建、发改、招商、交通、水务、环保部门负责提供并确认管辖范围内检查的建设项目及施工单位名单,对全县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
  (一)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存在问题涉及部门必须提出明确整改意见。
  1、人社部门要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落实。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及时立案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
  2、城建部门要做好对开发单位拨付工程款情况、施工手续办理情况、承包合同履行等情况的检查工作。对建设施工手续不完善、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单位要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降低或取消其资质。对不履行社会责任,恶意欠薪逃匿,以及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建筑施工企业,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予以公布。
  3、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案件,处理欠薪逃匿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交通部门负责参加对高铁及道路施工等项目的检查工作。
  5、水务部门负责参加对水利工程项目的检查工作。
  6、环境部门负责参加对环境治理项目的检查工作。
  7、发改局、招商部门负责参加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检查工作。
  8、各乡镇、温泉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汤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人参铁加工园区管委会、玻璃制品园区管委会及项目开发部门负责参加本乡镇及本部门开发项目的检查工作。
  9、总工会负责参加各项目的检查工作及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调研工作。
  (二)及时突破难点。在整改阶段,各检查组发现建设或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拒绝改正的,要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安排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认真总结、报送材料。检查组排查工地时,须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填写《2014年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摸底调查表》,并及时汇总,于2014年12月16日前将《县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第  检查组情况统计表》和联合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佟彤,联系电话:46825786,邮箱:bxxldjc@163.com


附件:1.本溪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各检查组及职责
   2.2014年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摸底调查表
   3.县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第  检查组情况统计表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

 

 

 

 

 


附件1

本溪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各检查组及职责

  组  长:赵亚樵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德新  人参铁加工园区管委会主任
          郑庆洪  玻璃制品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  兴  汤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包维书  信访局局长
      刘春雨  温泉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人
      王金龙  人社局局长
      曲春信  发改局局长
      孟庆伟  城建局局长
      邓守莳  交通局局长
      沈  钧  水务局局长
      杨海斌  环保局局长
      张甲生  招商局局长
      高德成  公安局副局长
      苗方圆  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忠新  人社局副局长

    第一检查组:负责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检查工作
  组长:林树祥  发改局副局长       
  组员:张永文、赵信嘉、董树、张志才、孙光辉、冯乃伟、李鹏
    第二检查组:负责全县各乡镇、人参铁加工园区、玻璃制品园区建设项目的检查工作
  组长:刘忠新  人社局副局长       
  组员:王君革、赵铬健、徐月宁、李键、裴治欣、张金峰
    第三检查组:负责县城内及汤沟度假区、温泉寺度假区建设项目的检查工作
  组长:付强  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组员:高凤新、申佳楠、李刚、梁广志、朴希林、唐丹

 

 


附件2


附件3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