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A-bmxxgk-zfwj--2015-0559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关于推广应用数字本溪县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5-28 成文日期: 2015-05-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县政办字[2014]3号
关键词:

关于推广应用数字本溪县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8 08:46:53 【字体:

本县政办字〔2014〕3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推广应用数字本溪县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数字本溪县”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是经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由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本溪市国土资源局和本溪县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全国性推广项目。“数字本溪县”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是各种专业信息空间定位、集成交换和互联互通的基础,适用于一般性空间定位需求的分布式软件系统。
  为充分发挥地理信息平台的作用,为各级政府、专业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现就做好我县地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功能
  1、地理信息空间数据浏览查询功能。客户只需输入本溪县政务网服务器地址,就可以方便快捷的浏览查询各类地理信息空间数据。
  2.地理信息专题数据加载功能。地理信息平台可加载专业部门的专题数据。平台提供了两种类型的专题数据加载功能,对于已具有空间坐标的专题数据,可通过平台内嵌的转换工具直接叠加到地图上;对于不具有空间坐标的专题数据,可通过平台的地名匹配实现加载。
  3.查询统计与空间分析功能。针对加载后的专题数据,可进行定制化的查询、统计和分析,并能将结果可视化及打印输出。
  4.二次开发功能。地理信息平台提供标准的二次开发接口,对于现有功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可进行界面定制、功能修改及增加。
  5.数据交换功能。地理信息平台提供了分布式多元数据的发布、引用功能,能够对各部门分散存储维护的数据进行实时调度,实现了数据物理分布、逻辑集成的应用模式。
  二、加强公共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各部门基于地理信息的信息化建设必须采用公共平台。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部门应用信息系统要通过二次开发接口与公共平台实现对接和互联互通,逐步统一到公共平台上来;尚未开展或正在开展应用信息系统建设的部门,应结合公共平台进行开发应用。县地理信息局在开发建设和应用过程中要加强公共平台建设与应用的关键技术研发,并为应用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工作,充分发挥数字本溪县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作用,统筹和协调解决公共平台建设与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将公共平台建设与应用列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计划,积极推进,认真落实。
  四、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发改、财政等部门要会同县地理信息局依法编制基础地理信息的更新和公共平台建设与推广应用计划,将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五、完善共享平台建设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县地理信息局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统一组织实施基础地理信息的定期更新与分发服务,确保地理信息资源的权威性、标准性和现势性。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公共平台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不断完善公共平台功能,增强公共平台服务能力,深化应用层次,扩大应用领域。
  六、重视地理信息资源的安全工作
  以确保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应用为目标,进一步研究建立适用有效的地理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强化网络环境下保守国家秘密的政策手段,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公共平台安全、高效、持续运行。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