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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已失效)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2014年农区统一灭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5-28 成文日期: 2015-05-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县政办字〔2014〕5号
关键词:

(已失效)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2014年农区统一灭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8 11:02:51 【字体:

 

 

 


本县政办字〔2014〕5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2014年农区
统一灭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本溪满族自治县2014年农区统一灭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2014年
农区统一灭鼠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农区鼠害以及鼠传疾病传染,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身体健康,结合县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调动积极因素,科学投药用药,投药率达100%,确保全县农区统一灭鼠效果达85%以上,家鼠密度控制在2%以内,野鼠密度控制在3%以内,有效控制出血热疾病发生,保障农业生产、农民身体健康和农村生态安全,为建设和谐本溪县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农区灭鼠工作政府负责制和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三集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五统一”(统一时间、统一技术、统一供药、统一投放、统一检查),“五不漏”(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室、田不漏丘、地不漏块)的要求具体实施。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重点完善农区无鼠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探索建立农区灭鼠专业投药队伍。
  第二阶段:统一灭鼠。重点做好鼠情监测,为科学灭鼠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农区灭鼠技术培训及统一灭鼠示范,确保技术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重点检查各乡镇投药规范和投药率。总结经验和不足,对灭鼠工作好乡镇及部门给予表扬,对拒不开展灭鼠工作和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时间安排
  春季投药时间为4月9日至13日,秋季投药时间为9月10日至14日,为保证灭鼠工作按期进行,各乡镇于投药前5日将鼠药款上缴到农业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6831348)。
   五、技术措施
   1.鼠药选择。全县统一品种,统一供药(药剂选择溴鼠灵、溴敌隆、杀鼠醚氯敌鼠钠盐等国家推荐使用的抗凝血杀鼠剂),严禁使用高毒鼠药。
  2.鼠药投放。投药前要清扫卫生,断绝鼠粮,制作毒饵盒,设立毒饵站(毒饵站口径适宜在6—8厘米之间,长度38—40厘米之间)。
  3、农田投放。根据鼠密度,在鼠害高密度区(10%以上)每亩放置1—2个毒饵站,在低密度区(10%以下)每亩放1个毒饵站,采用饱和投药。
  六、保障措施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要成立农区统一灭鼠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主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负责,严肃责任追究,达到“组织、宣传、技术、责任”四个到位,确保灭鼠效果。

  附件:2014年春季各乡镇灭鼠投药量明细表

附件
 

  2014年春季各乡镇灭鼠投药量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投药量(公斤)

灭鼠投药资金(元)

1

小市镇

5900

37760

2

连山关镇

1500

9600

3

草河口镇

4000

25600

4

草河城镇

3900

24960

5

草河掌镇

1200

7680

6

田师付镇

4900

31360

7

南甸子镇

2000

12800

8

碱厂镇

4400

28160

9

东营坊乡

3200

20480

10

高官镇

5000

32000

11

清河城镇

2900

18560

12

观音阁街道办事处

800

5120

13

县农牧场

300

1920

合计

 

40000

256000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