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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3-31 成文日期: 20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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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1 09:20:40 【字体:

本县政办字〔2015〕23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县政府决定将本溪县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协调小组组长由县长姜广齐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张成钢、副县长赵亚樵、副县长刘畅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主任赵策、县编委办主任于登昕、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庆江组成。

(二) 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和需要向市政府请示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等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等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县政府办,从县政府办和有交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 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县编委办主任于登昕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曲春信担任,副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佟志炜、县环保局副局长王家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刘宇、县水务局副局长王树敏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县人社局局长王金龙担任,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副局长吴云峰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 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柳玉泉担任,副组长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黄景峰、县民政局副局长万庆、县物价局副局长张春发、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刘克威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万民担任,副组长由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齐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淼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 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副县长刘畅担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局局长白文英、县教育局局长刘奎全、县科技产权局局长王要武、县文广局局长景殿龙、县体育局局长贾恒军、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袁军、县计生局副局长张洪新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 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赵策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编委办副主任刘海艳 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导组

组长由县政府督察室主任马沣担任,副组长由县编委办副主任刘海艳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庆江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武海波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 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时提出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对改革涉及到的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等。

(四) 专家组

组建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县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