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hzdt--zfwj-2016-0054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关于推进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3-31 | 成文日期: | 2016-03-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推进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的通知
本县政办字〔2015〕52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推进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市政府下移执法重心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下放到县级政府的执法权全面承接到位。进一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
1.整合县级执法队伍。一是加大综合行政执法的权限和范围,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大综合。二是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准确划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明确执法主体资格和权限,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2.倾斜执法重心。实现所有执法领域一级执法,逐步加强县政府部门的执法力量。
3.理顺城管执法体系。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系,切实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城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合力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
1.逐步建立行政执法资格统一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统一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资格注册、网上培训、电子化考试、网上信息公示的一体化。
2.落实财政全额保障。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一是改善执法条件,有针对性地逐年安排资金,加大执法装备、科技建设、基础设施投入,为案件处理、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提供必需的保障。二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罚缴不分离、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的,要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
1.建立完善、细化的流程。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善、细化的流程。一是制定执法细则。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相关人员中,采取规定执法措施,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二是细化并公布执行自由裁量标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执法相对人在同等条件下得到平等的待遇,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三是建立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标准化管理制度。要明确实施许可的主体、人员、办理程序等,特别是要加大力度,清理随意下放的许可(含非行政许可审批)、违法委托的许可(含非行政许可审批)、无资格人员办理的许可(含非行政许可审批)。四是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执法争议协调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申请回避权、监督权、救济权。
2.创新执法方式。加快推进执法方式创新,积极推行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柔性或激励性执法方式,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解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和软权力执法,给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帮助、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消解执法冲突,克服执法的简单化、粗糙化倾向,严禁暴力执法、野蛮拆迁。
四、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建立行政执法管理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机制,县政府决定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执法监督协调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信访局局长、编办主任、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人社局局长、司法局局长、法制办主任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法制办主任兼任。
2.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建立全县行政执法管理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机制;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协调。
五、强化执法监督
构建分工明晰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要使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需要从社会各个层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要在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将检查机制落到实处、强化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完善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要完善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与备案制度,严格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要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保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提高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意识。
1.建立行政执法监督问责机制。对有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严格问责,特别是对因不执法、乱执法、暴力执法、执法不当等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2.大力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要完善社会协作,促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倡导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增加人民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途径,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5年12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