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0100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本溪满族自治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 成文日期: | 2021-01-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县政字〔2020〕6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本溪满族自治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为做好本溪县县城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由县住建局负责起草了《本溪满族自治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起草过程
根据《辽宁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和《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住建局草拟了《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信访局、观音阁街道办事处、自来水公司、供热公司等部门的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一)成立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为有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立以县领导为总指挥的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
(二)明确职责分工。以县住建局、街道办事处、发改局、财政局等单位为主要成员,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各项职责分工,并在改造前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建立协调各经营单位。协调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相关经营单位调整完善各自专项改造的工程量及图纸,协同推进县城老旧小区改造的机制。
(四)摸清县城内的老旧小区的数量、户数、楼栋数和建筑面积基本情况,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
(五)确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优先将2000年前建成,配套设施老化、陈旧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
(六)建立激励先进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
三、成效
(一)凝聚居民共识。通过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及相关社区,搭建政府与居民、居民与居民的沟通平台,了解居民需求,共同研究确 定改什么、怎么改,促进居民形成共识。
(二)明确改造内容。县城老旧小区指配套设施缺项较多、功能 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的小区,改造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小区内室外环境; 二是楼本体区域修缮。
(三)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同步完善了业主委员会制度,由街道、社区组织成立各老旧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建立完善居民公约,引导小区引入社区红色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健全小区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指导,建立、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并形成长效机制,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