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3-0077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3-10-08 成文日期: 2023-10-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县政办字〔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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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11:35:42 【字体:

 本县政办字〔20239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推进气象高质量

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本溪满族自治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8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满族自治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气象事业是科技性、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气象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2024号),推动《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本政发〔20219号)落实落细,加快推进本溪满族自治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服务,保障本溪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东北振兴和气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关于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根本方向,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更好地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助推县政府深入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人才兴县、惠民富县”的发展战略保驾护航,将气象服务融入全生态理念中,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本溪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建设多要素自动气象站。持续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各类自动气象站气象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丰富生态系统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强化数据质量监控,保障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加强雷达、卫星以及新观测资料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中的应用,提升气象灾害监测水平。在风险隐患点、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工程周边地区增补气象观测站点和观测要素。迭代升级改造达到使用年限的乡(镇)自动气象站设备。在本溪县建设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提高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系统捕捉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2.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打造新型气象台站,以“一站一景、一站一貌、一站一品”为标准,推动基层气象台站“一站多能”高质量建设,紧紧围绕本溪县气象自身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需求,建成具有生态文明服务、气象科普研学、融入城市发展开放等能力的现代化气象台站。有序推进县级气象台站提质升级,为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夯实基础。(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3.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重点建立基于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的自动停工停业停课机制。联合应急管理、水务、电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出台气象灾害应急联动阈值指标和防御指南。完善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建立面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直通式报告机制。(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各乡镇政府)

4.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推进国家级、省市级智能数字化预报业务系统的本地化应用,构建无缝隙精细化预报预警体系,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区域气候异常。强化多源资料融合与数值预报解释应用,加强以突发灾害性天气智能识别和预警为重点的本溪县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提升强对流客观预警技术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各乡镇政府)

  5.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加强极端天气精准预报和提前预警,对局地强降水、短时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45分钟预报预警。健全极端天气应对预案体系,构建适应局地气候特点的应急处置模式。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运行保障机制。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要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属地全网快整发布“绿色通道”,提升预警信息全网发布速率。(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各乡镇政府)

6.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动态更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强化气象灾害风险动态研判和基础设施设防。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构建精准直达、广泛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强化重大气象灾害防范综合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文旅局,各乡镇政府)

7.强化防雷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夯实本级政府防雷安全的领导责任,将防雷安全监管纳入政府安全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发挥各行业部门防雷安全监管作用。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纳入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三)服务支撑“生态立县”的战略目标

8.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建立面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多实效、定量化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测及评估业务。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精细化玉米、水稻等主要作物农用天气预报、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病虫害气象等级预报。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开展气候好产品(农产品)品牌创建。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打造本溪县中药材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基地。(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建立集决策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于一体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体系,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研究构建气象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10.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作业阵地、作业队伍、作业指挥平台等能力储备,在山区布设地面增雨烟炉,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在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弹药的购销、运输、存储、使用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各乡镇政府)

实施交通气象保障行动。加强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面向公路、铁路、城市交通等,开发低能见度、暴雨、大风、冰雪等交通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产品。发展分灾种分路段线路的智慧交通气象服务,推进气象数据深度融入交通“一张网”。推进以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桥隧、重要枢纽为重点的综合交通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服务,提高交通工程建设、运营调度、运行安全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12.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本溪县经济社会各行各业和生产发展各环节。强化能源安全气象保障服务,开展电线覆冰、低温冰冻等电力气象服务,开展观音阁等水库发电、农业、生活用水调度一体化气象服务保障,加强煤电油运气象服务保障。提升旅游、健康领域及重点城市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等气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13.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通风廊道和“三线一单”管控气象保障,发挥气象在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中的作用。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开展气候舒适度评价,完善冰雪气候特征和应用开发建议。(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14.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强化气象在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的保障作用。结合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需求,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森林增湿、山区积雪增厚、水库增蓄水、空气质量改善以及地下水补给等方面的作用。挖掘特色气候资源气象禀赋,建立完善宜居、宜业、宜游气象指标,全面推进气候旅游、康养气象服务。开展中国天然氧吧、气候宜居等国家气候标志品牌认定。(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展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草局,各乡镇政府)

(四)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5.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丰富公共气象服务产品种类,提升公共气象服务产品质量。打造“本溪县气象台”微博、微信气象服务体系。联合本溪地方主流媒体,将气象服务产品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纸、电信、网络等多渠道播发,提升气象服务产品应用率。(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16.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发展公众气象服务需求自动感知技术,研发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多领域,图形、视频、动画等多形式的个性化、场景化、直观形象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开发为公众提供需求自动感知、精准匹配、主动推送的分众化气象服务新模式。建立气象科普与预报服务联动机制,强化高影响天气解读,提高公众气象科普的深度和广度。(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17.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提升县城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专业化预报服务产品,助推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安全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推动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城市数据大脑,强化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城市运行和城市内涝、大风、突发事件等气象保障服务。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升级改造农村气象应急广播系统,提高农村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和时效性,提升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各乡镇政府)


18.加快建设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政府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技创新平台等予以重点支持。加强本溪县高影响天气关键影响机制研究。研发本溪县灾害天气精密监测预警、短临无缝隙预报和强降水、强对流(大风)、高温、强降温等极端天气预报预警技术。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风险预警关键技术研究,开展生态气象服务、农业气象灾害、水资源等领域及重大工程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提升气候变化综合影响评估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

(六)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19.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围绕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和社会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培养本溪县气象科技创新队伍。实施专项人才计划,在省、市气象创新团队引领下,培养造就一批气象科技领军人才,打造我县具有竞争力的青年科气象人才队伍,加快进入全市气象高层次人才梯队进程(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20.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将气象人才培养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气象人才享受我县人才优惠政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对在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支持气象部门与地方开展干部交流。(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工信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政府将气象事业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管理,统筹做好资金、用地、人才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二)统筹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及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地方气象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等方面的立法,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升放气球安全社会监管,健全气象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

(四)推进开放合作。深化我县与省、市气象局合作机制,加强气象工作规划。加强气象开放合作,推进与科研院所合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五)强化支撑保障。进一步完善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建立健全与地方气象事权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在气象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经费、人才管理等方面给予保障。按规定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本溪县气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