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1026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央地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1-16 | 成文日期: | 2023-11-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县政办字〔2023〕7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央地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央地合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县政办〔2023〕7号
观音阁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进一步深化拓展我县与央企合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央地合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强化要素保障,改善投资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吸引央企资金、项目、人才投入,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助力本溪县全面振兴新突破。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周远斌 县长
副组长:许作鹏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金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马兴龙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孟 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森巍 县发改局局长
高俊岩 县教育局局长
黄景锋 县工信局局长
于凤海 县财政局局长
刘景海 县人社局局长
王真才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崔 科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连源 县住建局局长
李光峰 县交通局局长
高志发 县水务局局长
王 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岩奇 县文旅局局长
刘权生 县卫健局局长
王祥群 县应急局局长
胡一兵 县市监局局长
孟照恩 县统计局局长
陶佳南 县营商局局长
顾福余 县税务局局长
石 凯 县国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李明奎 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赵宏伟 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张彦军 小市镇镇长
丛 铭 高官镇镇长
庞 博 清河城镇镇长
付振伟 田师付镇镇长
芦正亭 南甸镇镇长
徐 晋 碱厂镇镇长
赵 伟 东营坊乡乡长
吴广杰 草河掌镇镇长
张有志 草河城镇镇长
李 明 草河口镇镇长
李海维 连山关镇镇长
袁鹏皓 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本溪满族自治县央地合作项目协调推进专班,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专班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许作鹏兼任,专班成员由与央地合作项目有关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国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专班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