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5-00309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本溪县)建设征地补偿安置 补充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3-14 成文日期: 2025-03-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县政办发〔2025〕2号
关键词:

关于印发《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本溪县)建设征地补偿安置 补充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 15:26:57 【字体:

关于印发《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本溪县)建设征地补偿安置

补充方案》的通知

本县政办20252


高官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本溪县)建设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14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本溪县)建设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本溪县)建设征地移民补偿安置工作,根据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工作情况,确保动迁工作高效、平稳开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维护被征地村民合法权益,现就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本溪县)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制定如下补充方案:

一、关于坟墓补偿标准调整事宜

经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本溪县)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动迁工作推进专班)研究决定,参照本溪市明山区动补偿标准执行,由原设计方案中坟地补偿标准1500/冢,提高至4500/冢。

二、关于宅基地解决方案

就部分村民提出的解决宅基地重新建房诉求,经高官镇政府与松树台村委会研究,并经松树台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对提出建房意愿的动迁户依法依规解决宅基地,费用由建房村民自行承担,现已规划选址。

三、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

经本溪县政府与葛洲坝本溪太子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协商,同意按照《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协议本溪县)》中特别约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要求由葛洲坝本溪太子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