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5-00509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8-08 成文日期: 2025-08-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县政办发〔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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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8 08:41:08 【字体:

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本县政办发〔20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县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7日



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度

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密防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坚强安全保障,制定本清单。

一、县委副书记、县长蔡壮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一)履行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县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严格落实《本溪满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组织制定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三)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推动落实《本溪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

(五)推动《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重点任务落实;

(六)按照《辽宁省市级、县级属地政府领导包保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推动各副县长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

(七)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督促推动落实监管责任;

(八)组织开展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等工作;

(九)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十)组织编制全县“十五五”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全县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十一)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推动全县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着力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监管需求与能力相匹配的原则,配齐配强各行业领域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十三)每半年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二、副县长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任务清单

1.履行县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本溪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明确的2025年度重点任务;

5.按照《辽宁省市级、县级属地政府领导包保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

6.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等相关工作任务;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8.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学好用好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分管行业领域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9.组织分管部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

10.指导分管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警示教育工作;

11.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12.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社会氛围;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二)分管行业(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1.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承宇

(1)协助县长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落实县安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组织编制全县“十五五”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

(3)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属地、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督促推动落实监管责任;

(5)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6)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指导建立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7)指导加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

(8)指导分管部门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工伤保险政策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

(9)指导分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

(10)指导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

2.县委常委、副县长杜福易

(1)指导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推进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推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2)指导加强商务领域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3)指导开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整治;

(4)指导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安全监管。

3.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贵华

(1)督促指导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

(2)指导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环节安全监管,以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

4.副县长刘旭

(1)指导加强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旅游景区安全管理;

(2)指导加强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管理;

(3)指导加强医院、精神病院等医疗机构安全管理。

5.副县长姜久彬

(1)指导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

(2)督促加强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3)指导深化城镇燃气事故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自建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6.副县长邓守莳

(1)指导开展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治理;

(2)指导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管;

(3)指导开展水库除险加固行动;

(4)指导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