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A-bmxxgk-zfwj--2015-056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已失效)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铲除豚草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7-17 成文日期: 2014-07-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县政办字〔2014〕26号
关键词:

(已失效)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铲除豚草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7 09:50:38 【字体:

本县政办字〔2014〕26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4年铲除豚草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本溪满族自治县2014年铲除豚草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7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2014年
铲除豚草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2014年本溪市铲除豚草行动工作方案》(本政办发〔2014〕51号)精神,县政府决定继续开展豚草的分布调查与监管预警、应急灭除等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广泛动员、防除并举、突出实效、注重长效”的原则,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铲除豚草行动,构建长效防控机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防范豚草入侵的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参与防控的积极性,控制豚草的扩散及蔓延,保障全县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依靠科技,综合防治。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以人工防治为主,以化学防治为辅,做到发现一点、消除一点、监测一片,及时控制豚草蔓延危险。
  (二)防控结合,持续控制。大力宣传普及豚草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新发生点,并采取有效扑灭措施,控制其扩散蔓延。
  三、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豚草分布情况调查与监测预警,全面掌握豚草的分布蔓延情况,为科学指导防治提供科学依据;扩建铲除豚草志愿者队伍,壮大社会防控力量;积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划分任务,明确责任,使全县豚草铲除率达到70%以上;重点地段豚草铲除率达到80%以上,有效控制豚草生长、蔓延。
  四、任务划分
  豚草大发生地段铲除任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要由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及志愿者队伍完成。
  (一)县城区域。荒山路汤河状元桥至马平沟段公路两侧、马平沟区域铁路沿线、第二冶炼厂厂区周围、汤河上堡公路桥至香磨公路桥沿河两岸、水库路铁路桥至观音阁水库坝下公路两侧和坝下裸露河滩及库鱼鱻酒店周围、新修的观音阁水库景观路两侧及河边、高中体育场下的景观林内,由观音阁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所在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豚草铲除活动。
  (二)城郊区域。本桓公路水洞大桥至三架岭隧道公路两侧、上堡大桥至观音阁水库坝下的街路两旁、同江峪可心烤鱼山庄周围、谢家崴子村部所在地的居民区周围、滨河西路工业园区周围、小清线城沟村地段公路两侧及小汤河沿岸、香磨桥以北及居民区周围,由小市镇牵头组织有关村及单位参加铲除豚草行动。
  (三)本桓公路沿线小市至碱厂段。原水泥厂至蜂蜜砬子段(包括其季节河河床内及谭家堡村所在地周围)的豚草由小市镇负责组织铲除。田师付段、南甸段、碱厂段分别由所在地镇政府负责组织铲除豚草。
  (四)田师付地区。镇政府所在地(大堡村及原田矿)城乡居民区周围、全堡村及附近居民组生活区周围、魏堡村镇政府至魏堡村公路两侧和居民生活区周围,由田师付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铲除豚草活动。
  (五)高官地区。由高官镇政府牵头组织对本辖区内的豚草开展铲除行动,重点地段有:沈环线原偏岭与高台子交界处(桃园)至现镇政府区间公路两侧,小小线松树台岭至镇政府区间公路两侧。
  (六)草河城和草河口地区。小草线白水至黄岭三岔路口区域,由草河城镇政府牵头组织铲除。沈丹铁路和公路沿线、瑗河沿岸草河口区段及全镇村庄周围,由草河口镇政府负责组织铲除工作。
  (七)其他重点发生地段。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街道)及志愿者队伍负责。街道组织社区、乡镇带动村屯,以土地资源利用范围为界限,重点铲除居民生活区、田间、地头、公路沿线等区域。志愿者队伍辅助乡镇(街道)开展铲除工作。
  五、行动安排
  (一)集中铲除豚草阶段(7月15日—7月25日)。按照任务划分,积极开展铲除豚草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务必在豚草开花前将其全部铲除。县农发局组织专家技术指导组,分片包干,对全县铲除豚草行动进行技术指导。
  (二)有针对性铲除豚草阶段(7月26日—7月31日)。集中铲除行动结束后,县农发局指导组及志愿者队伍分成若干小组,对重点地段开展经常性巡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与属地管理部门沟通,由属地管理部门牵头开展有针对性的铲除行动。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8月1日—8月7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成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对任务完成出色的单位、部门及志愿者队伍进行通报表彰;对铲除豚草工作不认真的单位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控豚草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防治豚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技术到位和责任到位,务求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铲除豚草行动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做到组织不撤、组织分工不变、属地管理原则不变。
  (二)精心组织,全民参与。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结合当地豚草发生情况,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行动中来,采取有力措施,做到群防群治,切实灭毒除害,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