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19-00243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3-15 | 成文日期: | 2019-03-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县政办字〔2019〕10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以“矿权减量、矿业转型、矿企安全、矿山生态、矿区稳定”为主要内容的非煤矿山综合治理(以下简称非煤矿山“五矿共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决定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县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构建严格非煤矿业权管理的政策体系,指导非煤矿山“五矿共治”攻坚的各项专项行动,研究确定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何宇翥 副县长
副组长:时 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 海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贾恒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胡 锐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新利 县委督查室主任
王成禹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魏相源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徐 沛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君革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谢大升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宪民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真才 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副局长
胡万成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东兴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炜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胡刚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三、实施非煤矿山“五矿共治”专项行动推进组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矿业权控增减存、矿业结构优化、矿山安全生产、矿山治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违法行为整治、矿山尾矿库治理、矿山企业转型升级8个实施非煤矿山“五矿共治”专项行动推进组。
1.矿业权控增减存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县自然资源局胡刚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等。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宪民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指导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非煤矿山管理职责,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共同责任体系;负责严格矿产勘查开采准入条件,强化矿种差别管理;负责科学编制矿业权出让计划,有序投放矿业权;负责严格非煤矿山审批监管规范;负责依法清理各级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做到应退尽退。
2.矿业结构优化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县自然资源局胡刚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宪民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统筹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科学有序推进绿色矿业发展;负责通过规划引导实施大集团战略,提高矿业开发集中度;负责通过规划合理调控主要矿种开采总量,提高资源利用率;负责通过规划鼓励国家、省稀缺类矿产的勘查开发,控制和消减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类矿产的开采能力。
3.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县应急管理局胡锐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东兴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严格实施“四个一批”工程;负责开展重点地区综合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整顿非煤矿山开采秩序;负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实施高风险环节生命保护工程,提升非煤矿山抵御风险能力;负责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和产能;负责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切实通过业务素质和监管执法水平。
4.矿山治污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县生态环境局贾恒军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胡万成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加强矿山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场尘等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负责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划,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负责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负责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5.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县自然资源局胡刚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等。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宪民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监管水平,有效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破坏,持续改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负责建立责任体系,集中力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6.矿山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县自然资源局胡刚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宪民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对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地区、矿产资源富集地区、涉黑涉恶矿山以及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进行整治;负责建立联动保障机制,搭建违法线索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执法合力。
7.矿山尾矿库治理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县应急管理局胡锐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等。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东兴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以提升尾矿库安全基础条件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尾矿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大幅减少尾矿库数量,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8.矿山企业转型升级转型行动推进组。由县工信局任海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徐沛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加快矿山企业技术、工艺和装备改造,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矿山建设,促进传统矿山企业转型升级;负责鼓励地方依托矿产资源优势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产业,走规模化、高端化、绿色化的路子,形成矿山企业与矿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互相配套、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推进我县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
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专项行动推进组随即撤销。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