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1-00081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3-25 成文日期: 2020-03-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县政办字〔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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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16:37:53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县政办字〔202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现将《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厅相关工作部署,对标省、市管控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协调县域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布局城镇体系、产业平台、公共设施等各类空间要素,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和对空间性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加快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持续推进实施“工业强县、文旅兴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宜业的美丽满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底线约束、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划定生态安全底线、国土安全底线、粮食安全底线和历史文化保护底线等,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镇发展由外沿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坚持区域协调、融合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落实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着重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并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指导。同时,充分考虑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关联,推动组团式集约式发展,让城镇有城镇的特色,乡村有乡村的价值。

(三)坚持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充分吸收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做到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将各类专项规划关于空间资源的安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上,利用县域“一张图”和“一个平台”对全县自然资源等各种空间要素进行全面管控。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核心,围绕不断提升的人居需求,谋划城乡建设,激发城乡发展活力,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通过“留白增绿”等方式适当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形成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医养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五)坚持因地制宜、有序开展。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根据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和发展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注重规划时效,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使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为县级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

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2019年为基期,以2035年为规划期,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基础数据采用2019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

四、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一)工作任务

1.编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基于国土空间现状和风险评估、“双评价”及专题研究成果,在县域3342.39平方公里范围内落实省、市上位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和自然资源利用控制指标,统筹划定“三线”;研究优化产业和城镇空间布局,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存量土地开发利用和空间品质提升;对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为编制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提供依据。

2.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细化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指标、各类控制线及管控要求,重点深化“三线”指标控制与具体位置,落实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实施范围、内容和要求,细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落实城镇、村庄等建设用地内部布局及构成,统筹分配乡镇域内城镇、村庄、机动建设用地指标,突出镇村特色景观风貌建设引导。

3.编制详细规划

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地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针对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根据国土规划分区各单元或地块的发展建设需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落实总体规划意图,对地块性质、开发强度、空间环境,以及各项建筑、工程设施的设计和建设作出详细具体安排。

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根据需要,以一个或几个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对各类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住宅布局及建筑形式进行优化,并布置生产等产业发展用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推动村庄经济发展,为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4.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

按国家、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对成果进行数据标准化处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以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为基础,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规划分析、智能评价、规划编制、规划管理、规划应用等于一体,提高行政审批与管理效率。

(二)时间要求

1.第一阶段:前期启动(2020年3月底前)。成立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落实工作经费,完成规划工作方案编制,组织招投标活动确定规划编制技术服务单位,进入规划编制实质性工作阶段。

2.第二阶段:专题研究(2020年6月底前)。在完成县域国土空间现状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完成“双评价”、目标定位、“三线”划定、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安排、国土空间现状“一张图”矛盾图斑消解等工作。

3.第三阶段:初步成果汇总(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规划初步成果,初步建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4.第四阶段:审查报批(2021年)。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论证,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规划成果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本溪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和机制完善

根据省工作方案意见,县人民政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小组,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1.成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2.组建工作小组。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3.工作例会制度。由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召开周例会,工作小组成员参加;由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召开月例会,决定提交需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在关键时间节点听取工作汇报。

4.公众参与机制。秉承开门编规划理念,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广泛开展调研和专题研究,发挥各级、各方面积极性,为形成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县域国土空间治理模式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5.专家咨询机制。组建规划咨询专家库,在编制过程中定期对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题的阶段成果进行咨询指导,开展专题培训并参与方案审查、论证等工作。

(二)技术保障

1.统一规划基础数据和标准。以2019年为规划基期,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作为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现状基础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作为空间基准。按照自然资源部“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技术标准体系开展规划编制。

2.以“双评估”和“双评价”为基础支撑。总结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成效,对县域国土空间现状和风险进行评估,找出自然资源利用和国土空间布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空间规划提供基础支撑。

3.同步搭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做到“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一致,建立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评估、预警新方法、新模式,确保规划成果“能用、管用、好用”。

(三)经费保障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经费预算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

 

附件:1.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任务表

2.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3.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4.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


附件1

 

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任务表

 

成果形式

备注

一、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一)规划文本、说明、图件

区域范围为县域3342.39平方公里

(二)专题


1.县空间现状与风险评估

“双评估”先行开展

2.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双评价”先行开展

3.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三线划定”先行开展

 

4.县域空间发展战略专题研究:开展①生态环境与耕地保护;②人口、城镇化与城乡统筹;③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④空间新格局综合交通;⑤县域发展战略;⑥乡村振兴等多项重点内容专题研究。

“专题研究”先行开展

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规划文本、说明、图件

以单个乡镇行政区作为一个分区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三、详细规划

规划文本、说明、图件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地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可根据需要,以一个或几个发展特色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

四、论证报批

业务学习、组织专家论证、完成听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人大审议

基本完成编制成果汇交;初步建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五、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县级规划数据库

县域1:2000,中心城区1:500

乡镇(街道)数据库

乡镇域1:2000,(集)镇区等重要地段1:500

信息平台开发

相关专项规划统一纳入县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

附件2

 

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高世忠   常务副县长

     成  员:时  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曲春信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闫振伟   县财政局局长        

             孟庆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贾恒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邓守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孟广宇   县水务局局长

             任  海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高岩奇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于凤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君明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金学利   县教育局局长

             张新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于守信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海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于登昕   县民宗局局长

             孟照恩   县统计局局长

             黄莉丽   县气象局局长

             张彦军   小市镇镇长

             刘永文   高官镇镇长

             王纯丽   清河城镇镇长

             孟凡杰   草河口镇镇长

             陈世洋   草河城镇镇长

             霍  彬   草河掌镇镇长

             魏相源   连山关镇镇长

             孙贵生   南甸子镇镇长

             孟  雷   碱厂镇镇长

             刘权生   东营坊乡乡长

             王  瑞   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胡刚兼任。

 

 

 

 

 

 

 


附件3

 

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编制工作小组

 

副组长:佟志炜(专职)

王宪民

    成  员:孟兆海、罗兴众、吴学章、王喜博、张  艳、张  丹、李  妍、赵学斌、武智宏、于天利、王维武、霍  烁、翟征博

专职工作人员:孟兆海、罗兴众、吴学章、王喜博

各单位联络员:谢克奇、陈成斌、邢森奕、武广成、代世忠、孙树军、刘荣鑫、郭永合、葛  振、王健权、王大伟、孙明轩、李俊明、尹舒家、孟凡清、刘  昕、李海山、张相东、代正红、闫  龙、安  东、岳永浩

 

 

 

 

 

 

 

 

附件4

 

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

 

序号

单位名称

工作职责

1

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总牵头协调

2

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与省自然资源厅衔接,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牵头组织、协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数据库建设、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3

县发展改革局

指导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点衔接发展规划、十三五或十四五规划相关内容,提供县域相关项目谋划资料。

4

县财政局

负责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经费,并将今后实施管理中的动态维护等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计划。

5

县生态环境局

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出生态空间总体布局、环境功能区划格局和目标;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及管控要求,重点衔接县域生态空间划分、管控及生态格局相关内容,协助做好与环境功能区划之间的衔接,提供全县相关环保基础资料。

6

县住建局、县林草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

负责提出本部门涉及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领域的总体布局和部门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提供规划资料,协助做好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

7

乡镇(街道)

协助推进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