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0713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 成文日期: | 2021-05-28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县政办字〔2021〕11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县政办字〔202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本溪满族自治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满族自治县创建“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养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运营”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地方、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全面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交通强国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辽宁省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夯实县级人民政府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乡村级公路日常养护责任,强化行业指导和政策支持,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
通过创建全国示范县,实现村村互联、村组相通,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全部通硬化路,管养体制基本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防水平大幅提升,培育一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企业,建设一批农村综合服务站,打造一批美丽农村路,总结形成具有本溪县特点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政策制度。
(二)重点任务
一是基本建成“一个网络”,即惠及全县农村人口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实现农村公路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低风险;
二是健全“两个体系”,即经济适用的技术标准体系和齐全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
三是构建“三种模式”,即群专结合、优势互补的养护生产模式,便捷高效、降本增效的城乡客运、物流服务模式,上下联动、覆盖多村的路政管理模式;
四是建立“四种体制机制”,即架构完整、权责清晰的管理体制,高效运转、协调畅通的运行机制,来源稳定、保障有力的资金筹措机制,内容全面、指标清的绩效考核机制点任务;
五是完成年度县、乡、村道路建设任务,全力推动今年5个美丽示范村和2条美丽农村路建设;
六是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
七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机构健全并正常运转,智慧平台投入使用发挥效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运转正常率均达到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八是农村等级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率均达到100%,中等路以上比率不低于85%,农村公路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九是创新载体和模式,落实国家及省“交通强国”试点县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县建设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工作规划
全县公路总里程1453.424公里,其中:国道154.136公里,省道271.684公里,农村公路1027.604公里(县道72.092公里,乡道462.699公里,村道492.813公里)。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结合各乡镇农村公路实际情况,选取32条237.333公里作为重点路线。
东营坊乡:6条54.09公里(滴桦线22.87公里、东荒线4.85公里、东宫线6.4公里、水天线7.6公里、河小线7.14公里、洋小线5.23公里);
碱厂镇:4条23.288公里(滴桦线8.4公里、山小线8公里、兰西线4.9公里、兰大线2公里);
南甸镇:1条13.6公里(滴二线13.6公里);
田师傅镇:2条11.6公里(滴田线4.8公里、田太线6.8公里);
小市镇:3条12.6公里(谢家线2.9公里、久桦线8.2公里、观青线1.5公里);
清河城镇:3条24.8公里(望严线9.2公里、清马线8.4公里、清东线7.2公里);
高官镇:3条12.98公里(法北线4.4公里、松中线7.58公里、砬小线2.08公里);
草河城镇:3条19.9公里(小黑线8.9公里、王白线5公里、徐沙线6公里);
草河口镇:3条28.477公里(茳林线5.703公里、茳程线4.855公里、草祁线17.919公里);
草河掌镇:3条12.298公里(三道线1.598公里、半王线7.5公里、套双线3.2公里);
连山关镇:1条23.7公里(摩苏线23.7公里)。
(二)主要工作
一是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聚焦我县农村公路发展突出问题,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主要指标纳入县和乡镇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比例达100%,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运营财政保障制度。
二是推进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立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全县11个涉农乡镇(街道)设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路长制”组织机构,落实县、乡、村各级责任。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制度齐全,运转正常。乡镇、村委会作用发挥充分,98个行政村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主要指标纳入县、乡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三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完成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8条44.19公里。根据建设路段承载不同功能,所处的地域环境,以工程质量安全耐久为核心,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精准设计。持续开展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年”活动,严格执行各项品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四制管理”“七公开”“三同时”和“义务质量监督员”制度,加强对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保证工程一次交工合格率达到100%。
四是全面做好“交通+产业”保障。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公路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有序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改善特色小镇、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
五是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强力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完善且运转正常,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不低于全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2%,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
六是推动农村综合运输服务发展。继续巩固省级交通运输一体化AAAAA水平,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综合服务站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计划邮政企业为重点,建立以县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覆盖98个行政村的物流网络。
七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获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基础上,巩固取得成绩,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探索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善落实“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县建设任务,强力推进省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
八是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平台。以“路长制”智慧平台为基础,探索农村公路智能化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农村公路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确保农村公路统计精准、规划合理、建设精致、管理高效、养护及时,提高农村交通信息管理服务能力。
九是完善农村公路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落实多部门联合审核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
四、任务分解
县委宣传部、文广旅局:负责媒体对“四好农村路”创建进度跟踪报道,典型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好“交通+旅游”、“交通+工业”、“交通+农产品”等相关工作的宣传。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和“路长制”工作的落实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保创建工作和“路长制”有效推进。
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桥梁及安防工程建设;指导乡村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日常养护工作;配合乡镇及有关单位开展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双违治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落实巡查路长工作职责。
各乡镇政府:建立健全乡村两级“路长制”组织机构和乡村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并确保其设施完善、运转正常;保障辖区内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强化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抢修保通工作;牵头做好附着物清理和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
公安局:为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严厉打击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落实警务路长工作职责。
财政局:负责“四好农村路”创建的资金筹集,农村公路养护应列财政资金保障落实、建设资金配套及各项补助资金争取;监督评审相关资金使用,研究其它相关资金政策。
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城乡一体化规划和特色小镇规划相关工作的指导服务和项目争取及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公路两侧建筑物,杜绝在公路控制区内新建房屋。
电力、电讯部门:在公路控制区范围内架设的电缆线杆等设施,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辽宁省农村公路条例》要求,依法拆除或迁移至控制区外;新增或维修管线,要先征求交通部门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农业农村局: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农村公路+观光农业”的开发,提供特色农业规划技术指导及发展。
水务局:负责指导沿河公路相关问题的排查、整改和监督,实施河道整治工程建设中涉及公路污染扬尘的日常管理,为农村公路建设所需材料提供快捷通道。
邮政局:推进物流资源整合,研究农村物流站场资金支持政策,建制村通物流,制定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标准,构建农村邮政业综合服务平台体系。
五、工作时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4月)
组织动员会,安排创建相关工作;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和悬挂固定宣传标语,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专题宣传活动,营造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宣传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5月—7月)
根据任务分解,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交通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各参建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质量。实施过程中,根据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创建效果,同时加强检查调度,及时汇报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
(三)完工自查及核查阶段(2021年8月)
由县创建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标准,进行初步验收打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县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创建过程中与上级业务部门、沿线各乡镇沟通协调,同时负责各项任务分解、计划制定、工作推进、检查督查、验收考核等工作。
(二)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县政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资金筹措机制和投入增长机制。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强化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各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创建工作指挥部要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县政府将本次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四)加强宣传报导
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进行爱路、护路方面的教育,借此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爱路、护路意识,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加强监督考核
县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县督查室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本溪满族自治县创建“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副组长:蒲勇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包维书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
金学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成禹 县政府督察室主任
邓守莳 县财政局局长
于凤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志发 县水务局局长
姜久彬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光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崔秀媛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张彦军 小市镇镇长
刘永文 高官镇镇长
庞 博 清河城镇镇长
卢正亭 南甸子镇镇长
徐 晋 碱厂镇镇长
赵 伟 东营坊乡乡长
霍 彬 草河掌镇镇长
张有志 草河城镇镇长
孟凡杰 草河口镇镇长
马广博 连山关镇镇长
王 瑞 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主任
丁富刚 电力公司总经理
王 静 移动公司经理
刘春娇 联通公司经理
常 鹏 电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于凤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考核验收工作。
